Re: [问卦] 死不推不在籍投票 484想增加投票的难度

楼主: mars3 (闻声就苦)   2024-01-10 21:29:04
※ 引述《scott123321 (真权德大诸)》之铭言
: ※ 引述《willieliu (たけし)》之铭言
: : 如题
: : 小弟好奇
: : 不在籍投票这个东西
: : 如果死不推的话
: : 好像会增加投票的难度
: : 小则舟车劳顿
: : 大则搭飞机远渡回台
: : 小弟有点好奇
: : 我们有一个东西叫做自然人凭证
: : 好像是可以在线上
: : 证明是你本人的东西啦
: : 可以拿这个线上办一些行政文件
: : 那既然我们都有这种方便的凭证了
: : 还是不推不在籍投票的原因是什么呀?
: : 是为了意图不要让太多的人投票吗?
: : 有没有八卦?
: 不在籍投票第一个问题就是不在籍那你要在哪里投?
很简单,各乡镇市区设一个专门投票所
所有外地人集中到那里投票
如果申请的人多,按人数加开
因应各地选票不同,投开票作业会很冗长
每个投票所人数要低
: 譬如户籍在苗栗但人住在宜兰,就得向宜兰选委会申请把我在苗栗的票转移到宜兰。
为何一定要找选委会登记?
可以规定选举前一年起至6个月之间
本人亲自到户政事务所登记
户政事务所再连线资料pass给选委会作业
再规定登记后哪个时间去户政事务所领通知
或是直接寄到联络地址,自己选
同时,登记时间过后就不能取消
: 下一个问题就是如何申请?
: 如果是自然人凭证申请,会产生很多问题,举两个比较简单的
: 场景一:桩脚可以一人发2000,要求你把选票调到某个偏僻人少的投开票所,选举当天集

: 一起去该的投票,事后更好验证买票成果。
: 这会让贿选变得更容易且更好控制
可以规定要跨县市甚至跨2县市才能申请
如果这样,买票和卖票成本都会高到吓人
反而减少买票
: 场景二:年迈的爷爷奶奶想投赖,我讨厌赖,于是拿他们的自然人凭证,申请把票转移到

: 坵的投开票所。
: 只要验证程序不够严格,就会衍伸许多妨碍投票的情形
上面说了,规定本人临柜申请就好
: 要解决这两个问题
: 一是申请转移选票必须要有明确理由并经过审核,避免贿选。
: 二是申请程序一定要严格,避免假冒身份妨碍投票。
: 光是要多做这两件事情,就不知道要多多少公务员。
地方政府机关很多可以利用
要不要而已
: 当然这两个问题还有一种省成本且有效的解决办法
: 就是当台湾公民对诚信和法治的尊重普遍性地胜过选举的胜败时
: 上面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 不过我看这还有一段路要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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