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公卫文”出庭爆“上面指示要起诉高虹

楼主: mcharuko (象)   2024-01-10 20:28:54
※ 引述《ihcc (超级赌烂红贵宾)》之铭言:
等等
北检该位检察官
是不是 自证己罪了啊
逻辑课来一下
王郁文表示
1. 指称检察官表明“上面指示一定要起诉高虹安、一定要起诉你们这些助理”
2. 指称检察官说“起诉书已经写好,其他3人都认罪”,“就剩妳,妳认罪,我们可以帮妳争取缓刑”
而北检公诉检察官表示
1. 本案侦办过程中,先后经检察长召开多次专案会议,王姓被告所谓检察官于2023年4月12日开庭时表示“上面指示要起诉高虹安,一定要起诉助理、起诉书已经写好了”等情,与事实不符。
2. 公诉检察官立刻反击,指王郁文跟辩护律师以空泛、没有根据的阴谋论捕风捉影,企图营造检方选择性办案的氛围,检方有权为被告争取缓刑,目的是不希望助理承担过重刑罚,但“王小姐没感受检方的善意”,此外,侦查实务常见写好起诉书仍讯问被告补强证据,本案由2位检察官共同侦办,王郁文当庭所说不见得是检察官讯问时的原文,而“消失的16分钟”,只是借题发挥的素材,且高虹安在本案侦讯时“不只一次自认有道德上的瑕疵”。
1跟2直接逻辑互杠了欸
公诉检察官先说
“上面指示要起诉高虹安,一定要起诉助理、起诉书已经写好了”等情,与事实不符
然后又说
“侦查实务常见写好起诉书仍讯问被告补强证据”
啊你就自己承认起诉书已经写好了啊,不是吗
由见微知著原则
可合理推断在公诉检察官未于今日单独传唤时告知社会大众“实务常见已写好起诉书”此事前
王郁文小姐即已知道“起诉书已写好”这件事
那由见微知著原则推断
可合理认为该句其他无佐证之叙述皆为真
若要反驳此原则判断
则应提出能与之拮抗证据
于此案中即为叙述当时所应有之录影内容
既然检方无法、或无能力提出此一内容
则该叙述仅有一正面支持逻辑性证据
应视为正确无误。
这就标准的公务人员写文时爱犯的老毛病
多说多错==
后一句更好笑了
“本案由2位检察官共同侦办,王郁文当庭所说不见得是检察官讯问时的原文”
白话意思是
办这案子的公诉检察官有两位喔
上面叙述即使为真,也不一定是我说的
且叙述亦不见得是原话重现
来代答
那请提出2023年4月初讯时
到底是哪位检座讯问当事人的

为何检座遇此一直观且几为有辱北检超然立场的质疑,第一反应竟不是“渠所述言皆为信口雌黄”,
而是避重就轻地表示“不见得”是检座讯问时的原文?
白话
公诉检察官 你既然说当时“不见得”是你讲的嘛
那二选一啊 这案子就两个人承理
看你们两个谁要猜拳
输的出来扛社会质疑囉
质疑内容也很简单
因确实无当时长达16分钟之录影作为客观事证
且经庭审法官谕知无勘验必要
可得知仅有双方对质一途可证清白
现场由该当事公诉检察官 与王郁文小姐
当庭对质并核对事发先后顺序
即可得知何人说谎
—-
还是要说啦
公文看久了 真的会常常看到一堆爱东加西加
结果多说多错 被其他协办单位打枪退文的情况==
公务人员就是怕出事
什么都用保留性叙述讲
然后逻辑一推就爆==
: “公卫文”出庭爆“上面指示要起诉高虹安” 北检:与事实不符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110/2661432.htm?from=ettoday_app
: 记者黄哲民/台北报导
: 台北地院审理新竹市长高虹安被控担任立委时涉诈领公费助理费案,今(10日)单独传讯同
: 案被告、绰号“公卫文”的王郁文,她依旧不认罪,更当庭大爆发,指称检察官侦讯时劝她
: 认罪不成,竟中断录影录音16分钟,她与律师当下都不知情,检察官还理直气壮表明“上面
: 指示一定要起诉高虹安,一定要起诉妳们这些助理”,她不禁疑惑“台湾是一个法治的国家
: 吗?”
: 王郁文开完庭受访表示,发现“消失的16分钟”令她真的起鸡皮疙瘩、毛骨悚然,说完还抖
: 肩几下,她表示10年前参加过太阳花(学运)、反对过政府黑箱,“没想到10年后,政府的
: 黑箱会发生在我的身上”,所以当下非常震惊,但她强调“高虹安是高虹安”,她在立法院
: 兢兢业业担任助理过程,没有愧对国家纳税人一丝一毫的钱,“我今天争的是我自己的无罪
: ,跟高虹安完全没关系”。
: 北检回应,一、本案相关被告均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等重罪,被告于侦查中是否自白,攸
: 关得否依该条例规定减刑,检察官于侦查中对被告分析利弊得失,或晓谕是否认罪,系善尽
: 客观义务。二、本案侦办过程中,先后经检察长召开多次专案会议,王姓被告所谓检察官于
: 2023年4月12日开庭时表示“上面指示要起诉高虹安,一定要起诉助理、起诉书已经写好了
: ”等情,与事实不符。
: 今是王郁文第2度为本案出庭,日前高虹安出庭就曾质疑王郁文被检方侦讯时,出现“断片
: ”16分钟异状,并声请勘验这段侦讯影音光盘,但法官认为没录到的东西要勘验什么。王郁
: 文的辩护律师今声请勘验这“消失的16分钟”前后问答状况,以便合议庭了解检方在这次侦
: 讯认定王与高涉嫌共犯贪污的法律架构。
: 法官同样质疑必要性,王郁文起身表示意见,指称承办检察官侦查期间“一直说很能体谅我
: 们这些小助理,也不苛责我们这些助理”,她还被检察官认定“是真助理,不是人头助理,
: 有加班事实”,检察官更对她说“‘水母’(王女绰号)我相信妳人很好,我知道妳是任劳
: 任怨,也不会在背后说人家坏话的人,所以你牵扯进来这些,你很难受,检查官知道”。
: 王郁文说,她因此很相信检察官会做出正确的判断,但第3次侦讯时,检察官却一直问她要
: 不要认罪,要不要承认公务人员《贪污治罪条例》里面的诈欺,这个过程反复讨论3、4个小
: 时,她的律师想解围,检察官不但大声反驳,甚至说出“我们不要录影了好不好”。
: 王郁文表示,她的律师马上表明“没关系,不用,请继续(指录影)”,结果检察官说起诉
: 书已经写好,其他3人都认罪,“就剩妳,妳认罪,我们可以帮妳争取缓刑”,辩护律师半
: 无奈又半赌气问说“这是上面的意思吗?”检察官理直气壮回称“对!上面指示一定要起诉
: 高虹安,一定要起诉妳们这些助理”。
: 王郁文说检察官当下这句话,“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她没料到台湾司法会变成这样,
: “就因为高虹安,要把我们所有助理都牵扯进去”检察官代表国家司法正义,“就是要这样
: 对付手无寸铁的我们!”不用管事实的真相,“似乎我提出什么证据,都不重要”。
: 法官数度打断王郁文,告知可在辩论程序时再抒发心情,王郁文坚持站着把话说完,她强调
: 自己“第一,我不是公务员,第二,我是真助理,我真的有加班,第三,我拿到我的薪酬跟
: 加班费,我到底犯了什么法?我要认什么罪?我为什么要认罪?”
: 王郁文说,检察官当时给她1个礼拜思考是否认罪,她整整1周几乎夜不能眠,不断思考“台
: 湾是一个法治的国家吗?台湾司法有公平正义吗?如果有,我是否可坚持无罪,是否能相信
: 会有公正的判决,若没有,我就认罪求一个缓刑,至少不用被关,但是我如果真的认了,代
: 表我已经不相信台湾的司法”。
: 王郁文强调,她和律师当下都不知道检察官中断录影,更不知何时恢复录影,她愿相信检察
: 官说这“消失的16分钟”真的没录到,“衷心希望不是事后被剪掉”,她更指名道姓起诉检
: 察官,喊话“到底受到什么压力,还是谁,让检察官做出这样的事情”。
: 公诉检察官立刻反击,指王郁文跟辩护律师以空泛、没有根据的阴谋论捕风捉影,企图营造
: 检方选择性办案的氛围,检方有权为被告争取缓刑,目的是不希望助理承担过重刑罚,但“
: 王小姐没感受检方的善意”,此外,侦查实务常见写好起诉书仍讯问被告补强证据,本案由
: 2位检察官共同侦办,王郁文当庭所说不见得是检察官讯问时的原文,而“消失的16分钟”
: ,只是借题发挥的素材,且高虹安在本案侦讯时“不只一次自认有道德上的瑕疵”。
: 由于获得检方当庭承认王郁文在本案“是真助理,有加班事实”,辩护律师完成战略目标,
: 同意舍弃勘验“消失16分钟”的光盘。法官谕知全案定于今年(2024年)3月27日起密集实
: 体审理,预计传唤8名证人,包含5名同案被告,以及高虹安“好朋友”李忠庭等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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