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scott123321 (真权德大诸)》 之铭言:
: : 是为了意图不要让太多的人投票吗?
: : 有没有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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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在籍投票第一个问题就是不在籍那你要在哪里投?
: 譬如户籍在苗栗但人住在宜兰,就得向宜兰选委会申请把我在苗栗的票转移到宜兰。
: 下一个问题就是如何申请?
: 如果是自然人凭证申请,会产生很多问题,举两个比较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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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景一:桩脚可以一人发2000,要求你把选票调到某个偏僻人少的投开票所,选举当天集
合
: 一起去该的投票,事后更好验证买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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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会让贿选变得更容易且更好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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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景二:年迈的爷爷奶奶想投赖,我讨厌赖,于是拿他们的自然人凭证,申请把票转移到
乌
: 坵的投开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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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验证程序不够严格,就会衍伸许多妨碍投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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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解决这两个问题
: 一是申请转移选票必须要有明确理由并经过审核,避免贿选。
: 二是申请程序一定要严格,避免假冒身份妨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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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是要多做这两件事情,就不知道要多多少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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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这两个问题还有一种省成本且有效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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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当台湾公民对诚信和法治的尊重普遍性地胜过选举的胜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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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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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我看这还有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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