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暨南大学前学生会长侵占会费遭退学

楼主: bleak777 (花朵)   2024-01-10 12:48:29
1.媒体来源:
今日新闻NOWnews
2.记者署名:
李琦玮
3.完整新闻标题:
暨南大学前学生会长侵占会费遭退学
4.完整新闻内文:
国立暨南国际大学方姓前学生会长涉嫌侵占学生会费68万元,案件进入司法程序,方姓学
生坦承侵占,虽然已归还款项,但校方仍在去年底召开学生奖惩委员会,以方生行为严重
败坏校誉,给予就读大三的方生即刻退学处分,日前校方正式贴出惩处公告。
暨大学生会去年6月办理交接,第18届新任干部发现学生会费短少68万元,第17届方姓前
会长当时谎称,为了退“举办演唱会”等费用,从邮局领钱放在机车置物箱却遭窃,并声
称已报警,但其所提供的报案单却不完整。
新任学生会不采信其说法,并向警方报案,方姓前会长才发声明,坦承因个人因素挪用公
款,并向暨大同学们、学生会、师长及所有相关人致歉;且于去年11月全数归还款项,将
正视并面对错误、积极弥补,但对于学生会多达36项的提问要求说明,则以侦查不公开为
由婉拒回应。
对于“会费失窃案”,校方当天即通报校安事件,展开初步调查,并安排前会长和家长,
与现任会长等人开协调会,去年12月28日召开学生奖惩委员会,1月5日惩处出炉,公文指
出,方姓学生担任第17届学生会长任期,有侵占学生会费行为,情节重大致败坏校誉,依
学生奖惩办法予以退学处分。
校方表示,该生应是学校首例有学生因侵占会费遭退学,学校尊重学生自治,但学生自治
团体中个人之不当行为,致影响公共利益时,为维护其他学生权益,谨依正当程序处置,
并明示救济途径,可于3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评议委员会申诉,以保障被处分人之权利。
5.完整新闻连结
https://www.nownews.com/news/6341766
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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