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陈其迈纵容城中城案 女子无罪
2024-01-08 01:18 联合报/记者张议晨/高雄报导
傅姓女子在脸书发文,称“城中城大火”是市长陈其迈纵容建商纵火,因发文正值九合一
选举期间,调查局搜索傅女蒐证,检方依违反选罢法起诉;高雄地方法院认为傅女不具真
正恶意,判无罪,检方上诉,高雄高分院仍认傅女言论属合理评论,维持无罪。
因两个审级均判无罪,依刑事妥速审判法规定,除非判决违背法令或牴触宪法,检方不可
再上诉。
二○二一年十月十四日高雄城中城大楼失火夺走四十六条人命。前年九合一选举前二月,
傅女在社团发文,指“高雄一堆浮尸”,“城中城纵容建商纵火,烧死几十人,假装不知
道,因为都是共犯结构吧?”
调查局福建省调查处事后搜索蒐证移送傅女,高雄地检署认为,城中城大火市府疏失部分
已签结,傅女未经查证发表言论,有意图使人不当选意图,依违反选罢法起诉。
一审时傅女称城中城大火发生后,媒体多次报导,她提出自己疑问,并没有散播不实言论
。法官认为城中城大火,社会对于市长是否应负政治责任有热切讨论,傅女评论陈其迈应
担负行政疏失、政治责任,并非毫无根据,根据她发文脉络,并非恶意虚构发文。
法官认定傅女发文内容属可受公评之事,是陈其迈竞选时无从回避争点,若对傅女入罪,
恐对言论自由及相关言论产生寒蝉效应,傅女言论属宪法保障范围,不具真正恶意,判无
罪。
检方上诉,主张城中城大火犯嫌经一、二审判决有罪,傅女仅凭新闻报导,捏造大火为“
建商纵火”、“陈其迈纵容”,并张贴于脸书社团,以致假讯息流传,具真正恶意。
高雄高分院认为,城中城大火检方虽以查无不法签结,但仍有受灾户不满,还有高雄市议
员召开记者会质疑,可见调查结果社会仍有反对意见,不属于“不可质疑的结论”。合议
庭认定,检方签结部分,仅认定相关人未涉刑事责任,并未包含行政责任疏失,傅女依据
新闻报导,推论、质疑陈其迈对于城中城大火涉有相关责任,发言尚有一定事实根据,未
脱离合理评论范畴,不具虚构事实的恶意,维持无罪判决。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692442
天理昭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