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救济完成
根本是干话
有些在狱都破十年了
十年到底还有什么没救济
讲白了就是利用这些法律漏洞不断重复
保安保安
可以打了又打打了又打吗?
真的想作
郑捷就是最好例子
更重要的是
废死的法律人
满口人权
但连最基本的给犯人接受判决书上刑罚都作不到
这群死刑犯没有人的判决书上
定的是无假释无期徒刑
但每个人都是实质无假释无期
这是人权?
那么定五年刑
给你关十年也是人权?
定二十年刑行政改枪决也是人权?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
修法废死
过去这些利用总统特赦解套
以后大家依法办理
但是就不作
靠着法务部长不签死刑令在那边拖延
但法务部长凭什么不签?
凭什么以行政身份
去妨碍立法三读通过总统颁布施行的刑罚
以及司法三审定献另加非常上诉多次释宪的判决?
就问凭什么?
这合乎三权分立?
这合乎程序正义?
废死的法律人还写了多篇文章护航
说这是行政裁量权
笑死
行政裁量出人犯接受判决书上没有的刑罚
裁量出放置司法判决十几年?
这样的行政裁量权
你要废死法律人找其他案例
保障无法举出
但他们还是敢这样护航
因此,很多人反废死
不止是单纯反对废止死刑
更是反对废死对于法治国家制度的破坏
民主国家最基本原则就是依法行政
当给法务部长这么大权力时
我们人民要怎么相信自己遵从的法令?
最后
如前所述最佳解是直接修法废死
或是法务部长依法行政
要不
我也接受保留法务部长行政裁量
但必须在一定时间内提出判决书内可疑可悯之处
回法院针对此处议定是否重启判决?
否,那么法务部就再提
且理由不得和前次相同相近
否则就是进入施行程序
不管一个部长签不签名都不能卡死
是,那么法院重审重判
若是判决结果非死刑
皆大欢喜
若仍是,回原程序
原本法务部长这个行政裁量
就是彰显我国对生存权的重视
最后的最后
还安排一个部长过目此案
以达真的求其生而不得
该犯恶行重大非永久隔绝于社会不行
但现在却变质成一个部长不签名
程序完全卡死的怪异状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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