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国三生割颈案“死者家属反废死” 废

楼主: whatevan (何金水)   2024-01-06 13:48:30
我觉得法律有四种用法,第一种是用法律来“制裁”人民如死刑鞭刑,第二种是用法律来“
限制”人民如坐牢关无有期,第三种是用法律来“吓阻”人民使其不敢犯罪,第四种是用法
律来“教育”人民使其认知犯罪的错误进而不会再犯,问题来了,在台湾的法律用法现在是
哪一种为最大宗?说教育也教育不起来黄赌毒诈8+9酒驾还是一个样,说吓阻对方人家都道上
有兄弟的政府有人的也没在怕,说限制对方自由也是来来去去当度假村在过还要花纳税钱好
好供起来养,所以只有制裁才会让人怕,毕竟人都是怕痛怕死的,废死联盟说死刑有违人权
和尊严那被弄死的一般老百姓就都当他不是人吗?每一个人都有活下去的权利和尊严吧?凭
什么安安份份的活着就他妈要被你毫无尊严的弄死?只会讲目标不会讲怎么去做,想要废死
要先从道德教育开始做起才对吧?每一个人都安安份份不犯罪那不就达成废死的目标了吗?
还是说提倡废死的人只是为了个人或特定集团利益而制造的假议题吗?反正就是为选举为辅
助为博个好名声嘛,干嘛那么认真?是吧?还有未成年犯法如果是像杀人这种重大类型的我
建议一律关到成年然后再判死啦,然后那些不敢执行死刑的我也建议干脆点让杀人犯来当行
刑者,反正他们也没心理负担就当做废物利用就好了,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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