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吧,
我支持废除死刑,但我不是协会的人,我也不支持废死团体的鸵鸟心态。
不过我个人废除死刑并没有真的不要犯人付出代价,反而要求他付出更多的精神或体力去检讨所
犯的错误,
否则送他心脏一颗子弹岂不便宜死刑犯?
建议死刑要改成其他极刑,
如:鞭刑终身制、酒驾肇事致死者义务清洗大体制、杀人犯无期徒刑者必定协助警消处理
自杀案件大体义务制(我自己想的,让杀人犯得到精神上凌虐,当然须特殊医生评估),
甚至是最恶名昭彰的脑叶切除术(lobectomy)现代版。
我反对现代死刑-枪击心脏,
是因为太便宜毫无人性的畜牲了,
如之前枪毙的翁仁贤、广德强、陈金火
这种畜牲都应该直接公开使用脑叶切除术,才更有警惕的效果吧?
让这些该死的畜牲不得好死,牠们都不在意别人的人权了,我还管他们什么鬼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