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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TVBS
2.记者署名:
记者 陈佳彤 / 摄影 陈世明 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国三车祸台积电副理下车摇灯示警被撞身亡 国道警提醒:3原则保命
4.完整新闻内文:
国道3号南下108公里处昨日晚间发生6车连环撞车祸,造成2人轻重伤、1人死亡的悲剧,
而死亡的45岁赖姓台积电副理当时拿出手机打开手电筒朝后方车道挥舞警示,但后方车辆
仍旧反应不及朝他冲撞。国道警方提醒,若发生轻微事故可以掌握“人没事、快拍照、速
移车”这3个原则;若现场环境较危险,驾驶人可选择先移动到路肩并报案,避免二次事
故发生。
国道3号新竹香山段南下108公里处一辆休旅车昨日晚间6时许准备下交流道时,疑似未注
意前方车况,直接撞上正在排队的4辆自小客车,造成5台车紧贴在一起,于是第1台车的
许姓驾驶与第2台车的赖姓驾驶一同下车走到后方,赖男还拿手机开灯想示警后方车辆,
没想到第6台车仍反应不及撞上2人,造成许男重伤,赖男则不幸身亡。
对此,国道警察大队提醒,高速公路较一般道路危险,为了避免二次事故造成严重伤亡,
若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可掌握“人没事、快拍照、速移车”原则处理,也就是车损轻微且尚
能行驶,又无人伤亡的事故,可尽速拍照蒐证后移置到安全处所。
若是发生严重交通事故,驾驶人可以选择先移动到路肩、护栏外或护栏边,并利用手机或
1968APP警政报案,员警仍会制作交通事故笔录,并蒐证各车损照片资料成案,日后保险
公司有理赔需求即可查询,不会影响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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