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女老师爱上国中男学生发生性关系 判刑1年

楼主: colin79813 (kjam)   2024-01-02 11: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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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丁伟杰、蔡宗勋
3.完整新闻标题:
女老师爱上国中男学生发生性关系 判刑1年8月
4.完整新闻内文:
嘉义县一名国中女老师担任班导及国文科任教师时,爱上班上一名男学生进而成为男女朋
友,两人交往期间共发生4次性行为,其中女老师为男学生口交3次、男学生为女老师手指
性侵1次,分手后,女老师仍持续用通讯软件传送讯息联系男学生,家长发现后报警;嘉
义地院日前审理,审酌双方合意,已达成和解,依对未满14岁的男子为性交、猥亵罪,判
刑女老师1年8个月,缓刑4年,可上诉。
女老师于去年12月起与男学生交往成为男女朋友,发生性行为期间为今年1至2月间,两人
于3月初分手,女老师于案发后今年6月10日已离职。
对此嘉县教育处长李美华表示,学校性平行政程序9月已完成,已完成不适任教育人员通
报,该名女老师解聘且终身不得任用为教育人员。
判决书指出,女老师自前年9月起担任班级导师及国文科任老师,因为求教学、管理班级
事务更为顺利,长时间依赖这名男学生协助,而对男学生滋长爱苗,2人进而交往成为男
女朋友。
女老师在今年1至2月间,分别利用寒假辅导期间,在无他人在场的公厕哺乳室内、教师办
公室、班级教室等地,在未违反男学生意愿发生性行为及猥亵行为共4次,其中女老师为
男学生口交3次、男学生为女老师手指性侵1次。
两人分手后,女老师仍持续用通讯软件传送讯息联系男学生,家长发现后,向校方反应,
学校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启动调查并通报,案经警方函送嘉义地检署侦查起诉。
法院审理后,审酌女老师从事教职约10年,因未克制情愫,与学生交往并发生关系,已违
反教师伦理;女老师犯行均未违反男学生意愿,犯后坦承犯行,深具悔意,并与学生父母
达成和解,而获得谅解;女老师已离职,未来将难以再任教职,对其身心已造成重大冲击
,目前持续服药治疗并接受心理咨商,可见已付出沉痛代价,已无再犯可能性,予以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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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原来A片演的都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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