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为百万利益拐卖干弟出国摘器官 二审判主

楼主: eeth ( )   2023-12-26 13:31:14
1.媒体来源:中央社
2.记者署名:刘世怡
3.完整新闻标题:为百万利益拐卖干弟出国摘器官 二审判主嫌5年半
4.完整新闻内文:
2023/12/26 12:29
(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6日电)桃园市谢姓男子与蔡姓男子及林姓女子合谋,
将干弟拐卖去柬埔寨摘器官牟利,后因交易取消未得逞。二审法院今天判蔡男3年6月、
林女3年7月徒刑,谢男则维持判刑5年半,可上诉。
判决指出,从事诈骗工作的谢男与黄姓被害人相识多年为拜把兄弟,谢男从网络
上得知柬埔寨有器官买卖,为了牟取百万利益竟选择出卖黄男,并以出国从事行政工作
保证底薪月入新台币6万、7万元诱骗黄男,再透过蔡男与林女协助,林女负责仲介柬
埔寨买家,另由他人负责送机工作。
判决指出,林女透过手机通讯软件与柬埔寨一名掮客联系谈定酬金,于去年7月底
将黄男送出国,没想到掮客却说货主已找到配对人拒绝交付酬金,蔡男只好联络柬埔
寨绰号“柳丁”的男子向黄男供出实情,由黄男自行买机票返台。
二审台湾高等法院指出,依刑法第55条但书规定,被告蔡男、林女的最低法定刑
度为有期徒刑3年以上,但一审对2人分别量处有期徒刑2年4月,明显有误。
二审合议庭审酌蔡男、林女正值青壮,不思以正当工作维生,竟诈骗被害人至国
外摘取器官,危及被害人身生命、身体法益,并严重破坏社会治安,考量2人犯后坦承
犯罪,林女并于交易失败后通知蔡男设法协助被害人返国,以及蔡男已与被害人达成
和解等,改判蔡男3年6月、林女3年7月徒刑。
二审指出,关于谢男部分,认为一审认事、用法及量刑均无违误或不当,因此维
持原判,依意图营利以诈术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罪判刑5年6月,全案可上诉。(编辑:李
锡璋)1121226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312260078.aspx
6.备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