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正皓说明,根据“台北县政府核发合法房屋证明处理要点”第二条第二项所称,若能证
: 明该房屋在1981年2月15日北部区域计画实施之前就存在,且无擅自新建、修建、改建或
: 就地整建行为之情形之旧有建筑物,就能申请为合法房屋。
: 李正皓表示,根据1960年的报纸内容,可知道赖清德老家至少在1960年前就存在,且该老
: 宅翻修时间为2003年,所以回到2001年该法案颁布的时间点,当时赖清德万里老家完全具
: 有申请为合法房屋的资格。
李大名嘴 是连自己贴的规定 都眼睛装瞎看不见 还是 不识字阿
该屋1981/2/15之前就存在 OK
后面明明写了 无擅自新建、修建、改建或就地整建行为之情形
他妈的 你赖皮鬼就是在2003年修建跟改建啦
然后你要说 还没翻修前完全可有申请合法房屋的资格 XD
那怎么当初赖皮鬼不去作申请合法房屋呢
李大名嘴的比喻就好像是 一个在2003年 杀人放火强奸的罪犯
在他犯罪前 完完全全 可以合法申请良民证 取得无刑事前科证明 当个好人
他妈的你就是在2003年改建翻修啦
赖皮鬼当初身为立委 怎么没想过应该在翻修前 先帮妈妈申请为合法房屋
结果在2003年翻修以后 再来找李大名嘴哭说 我赖皮寮在整修改建前是合法住宅的候选人
法律知识程度只有这样 难怪只能当名嘴 结果来赖皮鬼还重用你这种人
可见赖的眼光真的蛮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