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宣布台湾构成“贸易壁垒” 国台办:民进党违反ECFA
联合报/ 记者陈政录
大陆商务部15日提前宣布对台进行贸易壁垒调查的公告,正式认定台湾对大陆的贸易限制
措施构成“贸易壁垒”。根据陆方规定,大陆商务部可采取进行双边磋商、启动多边争端
解决机制,和“采取其他适当的措施”因应。大陆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15日称,民进党当
局对大陆采取的贸易限制措施,违反ECFA有关条款,国台办支持大陆主管部门结合最中调
查结论,依据相关规定研究采取相应的措施。
大陆商务部于今年4月12日,决定就台湾地区制定并正在实施的禁止进口大陆产品的相关
措施进行贸易壁垒调查。后,大陆商务部将调查项目进一步扩大至2,509项产品,并于10
月9日宣布,鉴于本案情况复杂,决定将该调查的期限延长3个月,即本案调查期限截止日
期为2024年1月12日,为台湾2024总统大选投票日前一天,时机敏感受到关注。
不过,在调查截止日前20多天,大陆商务部于15日提前公告,现本调查结束,根据调查结
果及大陆《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认定台湾地区对大陆贸易限制措施
存在《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第三条所规定的情形, 构成“贸易壁垒”。
对此,大陆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15日表示,调查显示,民进党当局单方面限制大量大陆产
品输入,且禁止进口大陆产品范围近年来呈现扩大趋势,截至2023年11月底共对大陆2509
项产品禁止进口。根据大陆相关规定,对台贸易壁垒调查最终调查结论为构成贸易壁垒。
朱凤莲说,本次调查事实清晰,证据确实充分,调查结论客观公正。民进党当局对大陆采
取贸易限制措施,不符合《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关于推动两岸经济关系正
常化、制度化及自由化的要求,违反ECFA有关“逐步减少或取消双方之间实质多数货物贸
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条款,损害了大陆相关产业和企业利益,同时也损害了台湾消费
者利益。
朱凤莲说,我们支持相关主管部门结合对台贸易壁垒调查最终调查结论,依据相关规定研
究采取相应的措施。
据大陆《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第33条规定,若调查结果认定存在贸易壁垒,大陆商务
部得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一)进行双边磋商;(二)启动多边争端解决机制;(三)
采取其他适当的措施。”
过去,大陆曾在2004年对日本限制大陆紫菜进口措施进行调查,最后以中日双边协议,日
方修改措施终结,后,大陆也曾于2011年,对美国部分州的再生能源补贴措施进行调查。
https://udn.com/news/story/7331/764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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