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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花”没事 他行政院砸蛋被罚
联合报/ 记者王圣藜/台北报导
今年九、十月间进口鸡蛋事件发烧,蔡姓男子认政府施政不利,在行政院门口丢掷数颗鸡
蛋,被警方依社会秩序维护法送办;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时,蔡称“丢鸡蛋是为人民发声”
,但法官不采,依借端滋扰公共场所事由裁罚蔡三千元。
蔡行为时,农业部进口“巴西蛋”政策疑点重重,各地都有盘商遭检方法办;法界人士质
疑,同样对行政院陈抗,九年前的“太阳花”学运分子从立法院转进行政院,警方动用上
千人力维护宪政机关安全,检方以刑法起诉,但法官用“公民不服从”等法理判决被告无
罪。
蔡姓男子主张丢掷鸡蛋是“为了国家、人民发声”,对照“太阳花”学运因反服贸声称欲
监督政府,何以数十人遭刑法法办无罪收场,同样向行政院表达抗议的蔡却被罚?
法界人士认为,刑罚、行政罚固然不同,但依“举重以明轻”原则,行政罚裁定有商榷余
地。
警方移送说,蔡十月四日下午一时许,在行政院“二号门”门前投掷鸡蛋滋扰公共场所,
依社维法可处三日以下、拘留或一万二千元以下罚锾,请法官裁处。
法官认为,人民行使言论自由或请愿权,如藉特定事端扩大发挥,即踰越一般合理范围,
符合“借端滋扰”处罚要件。
蔡男承认投掷“数颗鸡蛋”,称“我丢掷鸡蛋是为了国家、人民发声,以及抗议”,但法
官认为蔡仅因不满政府施政投掷鸡蛋,行为踰越一般可容许范围。
裁定书指出,蔡投掷鸡蛋有妨害公共秩序、扰乱社会安宁潜在目的,辩解是推诿卸责之词
,不能采信,审酌违序手段、持续时间、行为,裁定应罚锾三千元。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