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凡摸过必留下痕迹...她罩杯里、内裤底有

楼主: RRADA (HIRO)   2023-12-12 17:50:02
1.媒体来源:联合
2.记者署名:王宏舜
3.完整新闻标题:
凡摸过必留下痕迹...她罩杯里、内裤底有他DNA 男乘机猥亵被判1年
4.完整新闻内文:
杨姓男子和朋友到新北市一家汽车旅馆饮酒、唱歌,期间一名女子也应友人之邀前往,后
来众人陆续离开,仅剩杨和素不相识女子独处。杨见女方昏睡,偷摸她左侧乳房和下体,
女子苏醒后觉得身体不适,到医院采检,发现罩杯和内裤内层有杨的DNA,愤而提告。新
北地方法院依乘机猥亵罪判杨1年徒刑,台湾高等法院今驳回上诉。
2021年8月15日凌晨,杨和一群朋友前往汽车旅馆饮酒作乐。被害女子表示,在房间内没
印象有人碰触她身体,但她后来失去意识。
经检验,女子尿液检出苯二氮平类镇定安眠剂阳性反应,但她在当天凌晨3点到旅馆时,
并不是昏睡状态,且她在旅馆1、2小时期间也没昏睡,直到2小时后逐渐感觉到意识不清
而昏迷。
杨男否认犯行,称他没有猥亵女子。但刑事局鉴定,被害人胸罩左罩杯内层相对乳头位置
、内裤裤底遗留与杨DNA-STR型别相符的迹证,可证明杨确实有摸女方左乳和下体。
新北地院认为,若非碰触相当时间,也不会留下鉴验迹证,且位子又是在胸罩罩杯里和内
裤底层,不可能是“一时不经意碰触”。因在场的人都作证杨当时精神状况正常,法官认
为不可能会对碰触、触摸下体毫无印象,可见他否认触摸是推诿之词。
新北地院批评杨智识正常,应该知道要尊重他人身体自主权,却为了满足私欲而猥亵昏睡
中的被害人,造成对方身心阴影,在迹证明确之下犹不愿认错,判刑1年。
案经上诉,高院审理后认为一审认事用法无违误,今判上诉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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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刑事局都科学鉴定你有摸人家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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