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1ueway (This is Blueway)》之铭言:
: ※ 引述《motan (警察先生就是这个人)》之铭言:
: : 我觉得应该是不小心没错啦。
: : 小鲁没用过转乘优惠啦,刚刚查西门到三重25元,儿童票10元。
: : 是这样算吗:
: : 情境1:一般票公共汽车20+一般票捷运25-8=37元
: : 情境2:一般票公共汽车20+儿童票捷运10=30
: : 只差7元,掉地板大家都懒得捡,除非是乞丐才会贪这种小便宜吧,所以我觉得应该不是
: : 故意的啦,没有人会这样的啦。
: 故意与否根本不是重点 行为本身是否应该处罚才是重点
: 以前阵子窗型冷气砸死人作为例子
: 工人是故意把冷气砸下去的吗?
: 不是 他是无意的 但是可以因为这样就不用赔偿?
: 这个例子可能比较极端 换个常见的例子
当天这个女孩儿手中的两张卡片
刷下去都会是扣12元
因为这趟本来就是转乘优惠了
所以就算她从口袋拿出的自己的悠游卡
因为转乘优惠一样是扣12元
所以指控她逃票的证据在哪里?
这就是调完搭乘纪录后的结论
不要再心理戏想一堆有的没有的
站不住脚的就是逼缴罚款 不先查证的人员
而且调阅其他的纪录 这女孩也没有逃票纪录
都是乖乖使用自己的卡片搭乘
整件事情就是一个新警察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