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防癌健康险附约衍生理赔争议 金管会罚台

楼主: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23-12-08 22:58:30
1.媒体来源:中央社
2.记者署名:谢方娪台北8日电
3.完整新闻标题:防癌健康险附约衍生理赔争议 金管会罚台寿180万
4.完整新闻内文:
中信金旗下台湾人寿1年定期防癌健康险附约衍生理赔争议,经金融消费评议中心认定保
单中的癌症标靶治疗费用保险金设计“显非事理之平”,金管会今天开罚台寿新台币180
万元,并对3名保单签署人员予计点处分。
台寿1年定期防癌健康险附约为1年期保证续保健康险附约,给付项目包括初期癌症保险金
、轻度癌症保险金、重度癌症保险金、癌症标靶治疗费用保险金等4项。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局裁罚书指出,依一般医疗实务,癌症患者接受标靶药物治疗,
通常须经医师拟订治疗计画,对患者进行检查及评估后才会进入疗程,不会在诊断确定当
日即开始接受治疗。
不过,台寿此张保单重度癌症保险金给付条款约定“被保险人经医院医师诊断确定初次罹
患重度癌症时,附约效力即行终止”,同时又设定“癌症标靶治疗费用保险金”是以“开
始实际接受标靶治疗”为给付条件,换言之,罹患重度癌症的保户将毫无获得给付癌症标
靶治疗费用保险金的可能性。
先前有罹患重度癌症的保户向台寿申请癌症标靶治疗费用保险金理赔时,遭台寿依此条款
拒绝理赔,进而衍生争议,经财团法人金融消费评议中心评议,认定台寿癌症标靶治疗费
用保险金设计“显非事理之平”。
保险局认为,台寿商品给付条件设计与医疗实务相悖、不符合保户合理期待,对保户显失
公平,也显示台寿未确实检视商品契约条款文义明确性,导致保户误信商品对重度癌症被
保险人实际理赔范围包括癌症标靶治疗费用保险金。
保险局表示,台寿1年定期防癌健康险附约于2017年开卖,当时走事后备查制,但经寿险
公会检视,此张保单设计应属于新型态商品,必须事前经金管会核准才能开卖,但台寿却
错误走备查制。
考量台寿商品设计对保户显失公平,且在经评议决定商品不利于消费者权益后,台寿未确
实检讨商品设计合理性并修正保单条款,而是改采在条款加警语,使公司免除给付义务,
未落实公平待客,且有送审方式错误等缺失,违规事实明确,保险局今天开罚台寿180万
元,并对3名保单签署人员予计点处分。
根据保险局裁罚书,台寿已在2021年10月1日起于各销售通路停售此商品。(编辑:林兴
盟)11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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