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批邱显智选到崩溃失去做人底线 林志洁:

楼主: twowoods (二木头)   2023-12-07 08:01:48
※ 引述《honkwun (反皮草 拒绝血腥时尚HKHK)》之铭言:
: : 林志洁晚间再度发声表示,邱明
: : 知她的论文完成在先,只不过因为还在出版中,无从一一引注。她表示,并不认为这样
: 的
: : 攻击有什么损伤,但是时力和邱
: 目前对林志洁学伦事件的见解接近邱显智的学者:
: 中研院吴建辉研究员:““(林志洁称)写过论文的都知道”,这种全称式语气,把所有
: 学者都拖下水,我没那么倒霉,跟你一样。”
: https://tinyurl.com/9s9mxzbm
: 阳明交大科法学院林建中教授:“今天一早,收到各大法学院同僚询问,说,难道新竹人
: 的升等标准是这样的吗?我想了一下,只能低着头说,不是每个人都这样搞;也不是每个
: 人都能这样搞的。”
: https://tinyurl.com/52ewxy6e
: 国科会法律学门召集人刘静怡教授:“这就是(支持林志洁的)叶丙成所说的“全世界”
: 吗?是谁写论文发表论文方式跟你们一样请说清楚”
: https://tinyurl.com/58be5xn3
: 台大法律系退休教授李茂生:“任教30余年,指导过无数论文,其中有很多点子都是我给
: 的,但给了就给了,不会拿回来写论文。”
: https://tinyurl.com/3bpxpaek
: 前检察官吴忻颖:“奉劝政客以及狂粉不要因为选举,而把所有写法学论文的人都拖下水
: ,指鹿为马的讲成“天下乌鸦一般黑”。不要因为选举,而摧毁了涉及一个国家根本的学
: 术建设。”
: https://tinyurl.com/5yy3vmam
解释一下林志洁辩称张同学硕士论文已引用她的文章, 只是未出版, 按学界标准不通.
其实很简单, 就像网上引用别人文章, 必须用引号等方法明确标示这是谁说的,
用来参证注释评论. 从片段即可看出张同学硕论直接当作自己说的也没引号,
显然不是在引用而是论文主体, 25%就不行了不可能到51%. 这与未出版无关.
说张同学抄袭也不合常理, 哪有当面抄教授, 教授没发现还让你通过?
邱显智分析, 其中两个“爰此”写成“援此”加上其他依据, 张应为原始作者.
林志洁又说这不是升等代表作只是参考, 这更好笑, 难道非代表作就可以违规吗?
以上是张同学 <内线交易> 研究.
黄同学 <行贿外国公务员> 是另一篇, 期刊共同挂名, 学生第一指导教授第二.
这才是世界常态, 叶丙成 “二人世界” 也许只针对这点? 硕论83%相同也无妨.
更突显张同学 <内线交易> 林志洁单独挂名, 仅致谢学生不合理.
如果张同学贡献较黄同学少, 林志洁第一兼通讯作者, 张挂第二都还行.
以下推测: 十之八九, 张同学是主执笔者, 林志洁指导,
至于期刊文章为何仅致谢, 不像黄同学挂第一作者教授也没损失?
也许教授贡献较多张贡献较少 (51% < 83%), 也许关键段落写的不好教授大改,
也许月旦法学比交大法学评论较好/较差/较严, 都有可能,
严格来说不对但不算太过份吧. 台湾这么做的相信不只她一个; 便宜行事而己.
林说教授升等远比硕论严格, 也表示硕论坦白说没那么重要,没事大家都
不想管, 至少美国理工科已不鼓励硕论了 (进业界看作业专题, 走学术投会议海报).
问题是学界伦理严格, 林志洁只好坚称<内线交易>那篇是唯一作者,
我觉得就是这点有问题. 但不能道歉, 选举在即一般人不懂, 直接当抄袭.
交大学伦会按规定, 应该会提出纠正, 估计只怪硕论指导不周吧.
邱显智提到共同挂名的五篇可能都没问题, 但单独挂名两篇可能都有问题.
之前打蒋伟宁的标准, 背景和相关文献多个段落相同, 一篇就算自我抄袭,
这就不知林志洁如何. 林志洁和小智不同, 北一>台大法律>杜克博士>交大特聘
本非政界是要在学界吃饭的, 故推测不是真的抄袭, 只是觉得张同学致谢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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