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通奸除罪化 重婚罪还在??!!

楼主: StarTouching (抚星)   2023-12-05 20:13:22
本鲁法盲 仅比理盲记者优秀一点而已
感谢大法官在2020年释宪
让通奸直接除罪化
但是重婚没有跟着除罪化
是不是在贬低男权?
通奸罪一般认为影响较多的是女性
因为老婆可以单方面原谅老公
而继续告小三
反之老公被绿的时候并不会轻易原谅老婆和小王
所以总体而言通奸罪让女性受影响比例多过男性
而重婚罪一般认为影响较多的是男性
因为男性更容易用婚姻宣示对女性的忠诚
反之女性鲜少扮演求婚者的角色
那单方面让通奸除罪化了
性质相近的重婚罪却没有除罪
在维护女权的同时
是不是也变相在压迫男权?
在谈到人权的时候
只顾著改变危害女权的东西
却对危害男权的东西毫不关心
等于说一开始就不是以平等的方式去宣布除罪化
引用这篇白话的通奸除罪化解释: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35815
“国家以刑罚制裁之违法行为,原则上应以侵害公益、具有反社会性之行为为限”
重婚罪既不侵害公益 也不反社会性
“宪法保障人民享有不受国家恣意干预之婚姻自由,包括个人自主决定
‘是否结婚’、‘与何人结婚’、‘两愿离婚’”
重婚罪不也是婚姻自由?
“配偶...通奸,虽然损及...忠诚义务,...,但还不致明显损及公益”
重婚罪损及公益吗?
“因为国家权力介入婚姻关系,反而造成负面影响”
重婚罪就不是国家权力介入婚姻关系吗
通奸和重婚没有同时除罪化
就是反映这个社会过度重视提高女权
漠视男权
也不管男女权在特定领域是否已达平衡
甚至过犹不及
手中挥舞著性别平权的大旗
但行为显露更在乎的是女权不是平权
身为大法官明明更清楚哪些法律和通奸罪类似
一份也可以套用在重婚罪的解释
却只拿去解释通奸罪
假装忘记重婚罪的存在
更为可恶
或曰: 重婚罪实务上会因卡在户政事务所而不能形成
然而大法官扮演更为超然之宪法解释角色
不应以一法之实际性
就假装该法不存在
应以同等的论述将相似的重婚罪除罪化
亦能彰显从平权出发
而非只是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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