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啦 别瞎听瞎说
第一他们没犯意
第二应该符合自首
https://i.imgur.com/rvrgbFz.jpg
没意外走173条 之2
失火烧毁前项之物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万五千元以下罚金。
应该是走和解、加罚钱了事
就算被判,也会缓刑或易科罚金
如果是6个月以上缓刑也没事
下面第二项跟你说
他还是可以申请良民证
找工作基本上没问题
良民证申请条件
一、合于少年事件处理法第八十三条之一第一项规定者。
二、受缓刑之宣告,未经撤销者。
三、受拘役、罚金之宣告者。
四、受免刑之判决者。
五、经免除其刑之执行者。
六、法律已废除其刑罚者。
七、经易科罚金或依刑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易服社会劳动执行完毕,五年内未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 引述《Rose5566MVP (卖些歌)》之铭言:
: 认真问
: 这样是不是真的一辈子都毁了??
: 虽然还是有办法可以甩赖
: 但你终身名下不能有财产
: 也不能到大公司上班
: 只能找个临时工之类领现金
: 你女朋友听到你曾经烧了家乐福
: 谁敢跟你结婚
: 这样是不是真的ㄧ辈子毁了??
: 有前例可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