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电缆夺命/高公局:台电施工未核准 也无

楼主: EstelleRinz (小艾)   2023-12-03 11:10:40
1.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2.记者署名:
周湘芸、钟张涵
3.完整新闻标题:
电缆夺命/高公局:台电施工未核准 也无通报
4.完整新闻内文:
台电承包商昨在国三苗栗通霄段附近施工时,疑似工作人员施作疏失,导致电缆线掉落在
国道,造成七车追撞,一死五伤,车流回堵五公里。由于包商施工地点在国道附近,施工
缆线却因不明原因,拉扯到国道上方的缆线而导致掉落,再加上施工相关计画书未核准,
施工前也未通报,引发争议。
对此,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表示,国道上空也属施工需通报的路权范围,尽管此次台电施工
地点虽然不在国道路权范围内,仍间接造成事故,后续将一并检讨法规所定施工需申请范
畴,除路权范围外,可能连周边邻近地点一并纳入。
高公局强调,台电施工相关申请计画书尚未核准,也无通报施工作业,恐违反公路法等相
关规定,最高开罚三万至十五万元,但因施工地点于国道路权范围外,是否开罚将再厘清

台电:有致电高公局
台电供电处长石吉亮说,台电送交施工相关申请计画书后,高工局有进行现场会勘,“新
桃供电区营运处同仁在十一月廿二日前后,有打电话给高公局承办人员,他(高公局承办
人员)在电话中是说‘原则上同意我们施作’。”
不过石吉亮坦言,按正常程序,还是要等收到正式函文才能施作,后续台电会积极配合所
有调查。
高公局副局长彭焕儒表示,国道路权范围即为道路边界,若施工地点在路权范围内就需通
报,此次台电电力线路施工地点在国道路权范围外,但过程中,施工缆线因不明原因被拉
扯到国道上方的缆线而导致掉落,为间接影响,过去未发生类似状况,是否开罚仍需再讨
论,并厘清确切施工距离,后续也会检讨相关规范。
高公局中分局说明,国道上方缆线众多,只要在国道路权范围内施工都要先会勘、提送施
工计画书,核准后会发放许可证,施工单位施工前一天需通报后才可施工,高公局及公路
警察也会协助交维。据了解,此案主要为导线更换工程,先前仅办理会勘,尚未送计画书

有官员私下指出,台电过去在国道周边有不少施工经验,尤其国三上方缆线多,即便施工
地点不在路权范围内,也应更谨慎。此外,这次施工工程明明有会勘,不清楚为何后续未
提计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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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15/7614581
6.备注:
然后呢? 所以呢?
可悲啊 无故冤枉被害死
哈哈哈 这就是垃圾鬼岛
原则上同意施工? 正式公文都没拿到就可以上工?
反正害死人 顶多过失致死嘛???
是能罚多少? 是能关多久?
笑屎 真的笑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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