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年无照自摔亡!18岁友“买车给他骑” 要赔死者父母56万
ET记者戴若涵/台南报导
台南一名16岁少年阿伟(化名)4月20日骑车行经苗栗县三湾乡124丙线8.7公里处时,自
摔身亡。而阿伟当时骑乘的机车,是18岁蔡姓友人出资购买提供给他骑的,阿伟的父母认
为,蔡男违反保护他人的法律,向他提告求偿141万余元,日前法院判决出炉。
阿伟的父母主张,蔡男明知道儿子未满18岁还没有机车驾照,却购买机车给儿子骑,后来
儿子4月20日下午行经苗栗县三湾乡124丙线8.7公里处时,不幸发生意外自摔身亡,认为
蔡男违反保护他人的法律,应负起全部的责任,决定提告求偿医疗救护、殡葬、精神抚慰
金等费用,总共141万余元。
蔡男对遭起诉的事实没有意见,但认为阿伟父母主张的金额太高了,另外,蔡男表示,阿
伟曾说家人知道有朋友帮买车,而且他在收到交通违规罚单的时候,就有要求阿伟归还机
车,没有想到事故发生的这么快,认为自己应负的责任应该是三到四成。
台南地方法院指出,阿伟发生事故时年仅16岁,正值年轻,而蔡男事发当时已18岁,审酌
双方的关系、教育程度、经济能力以及事发情况,认定阿伟也有过失,而蔡男应负担百分
之40的过失责任,判他按比例应赔偿阿伟父母5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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