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一年才7件国民法官审理案件 算多吗?

楼主: kons (kons)   2023-11-28 11:02:09
※ 引述《EVEA (民主、功德、LINE)》之铭言:
: 据 超级学校霸王 了解!!!
: 将军~~我一定判你有罪!!!
: https://i.imgur.com/KhYswXc.jpg
: 国民法官民国1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 以下关键字
: 台北地检署今(27)日起诉 第7件国民法官审理案件
: 一年过去才7件国民法官审理案件算多吗??
我认为,要推行国民法官制度之前,重要的是先培养人民的法学素养。
现在的大多数民众,都是先讲理、再看情、最后说法。
然而法治社会主要看的应该是,法理情这个顺序才对。
举个例子,就像今天有行人闯红灯、跨越马路。
开车的人看到了,有足够的反应时间情况下,不减速,甚至加速撞死行人,有罪吗?
很多人会说,是行人自己闯红灯,活该。车主合法合理啊!
然而法律并不是认为自己有理做什么都可以。
在自己能力所及的范围内,应该尽可能保护他人的生命财产。即便他犯法了。
法律存在的原因是什么?
一个连续杀人犯,就算被判决枪毙,相信很多乡民都觉得不服气,应该凌迟才对。
然而法律是为了逞罚犯人,以抚平被害者及其家属的情绪吗?
那应该把犯人交给被害者及其家属来处决啊。这样更能发泄被害者的情绪不是?
或是法律应该具有喝止目的,让民众心生畏惧而不敢犯法,进而促进社会和谐,
那应该推崇严刑峻法,偷条口香糖就剁手,闯红灯就打断腿,保证没人敢犯。
法律很多人认为应该符合公正原则,如果是这样,那就不应该有私人律师制度,
所有案件都应该统一由国家检察官与公设律师处理,
不然有钱人请个王牌律师,脱罪或减轻罪责的成功率,比平常人高太多了,这公正吗?
再者,就法学来看,自己就分成许多学派,对电车难题来说都会有不同的看法。
https://i.imgur.com/kS6o4XS.png
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律是道德、人心正义的体现,应满足人心善的一面,
操作拉杆的人是善意,牺牲一人救了多人。应该无罪。
实证法学派,认为法律是唯一标准,道德、善良、正义那些无法定义,
所以操作拉杆的人,哪怕他动机是好的,但违法了就该惩处。
社会法学派,认为法律应该考虑对社会的影响,进而成为人民行动准则,
惩罚操作拉杆的人,可能会使人民以后漠视救助他人,故应该免罚。
目的法学派,认为法律重要的是目的,而非过程,重点是判决能让社会更和谐
惩处操作拉杆的人,无法平抚伤者的心情,更无阻止再犯的目的,故应免罚。
所以法律到底是什么?不同学派的人看法自然不同,
在这种情况下,要一群没受过法学训练的人去判决,怎么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最后就只是大家凭心情决定而已。
我不是专业的法律人,有错请打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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