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veremember (风飘)》之铭言:
: 其实我常看到一些同婚支持者感谢民进党通过同婚
: 然后吹嘘什么释字748号施行法的名字很有智慧云云
: 我只能说,在法律上,施行法是补充母法的不足,并且针对程序上、修法先后适用上的规
: 范进行补充
: 例如限定继承修法以后,在民法继承编施行细则规定什么情况下可以溯及既往等等
: 因此叫做释字748号施行法,事实上根本就是搞不懂施行法是什么,同时也不敢叫做“同
: 性婚姻”怕触怒保守选民流失选票
: 另外,同性婚姻真正要感谢的是勇敢提出释宪的声请人(不专指台北市政府,还有祁家威
: 前辈),以及勇于做出违宪结论的大法官们。
: 别忘了在言词辩论的时候,代表执政党的政府代表法务部长邱太三做了什么发言?所以被
: 骂是妣考邱?
: 另外大法官释字748号是在106年5月24日做出,解释中明文表示“有关机关应自本解释公
: 布之日起2年内,依本解释意旨完成相关法律之修正或制定。逾期未完成法律之修正或制
: 定者,相同性别二人为成立以经营共同生活为目的,具有亲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结合关系
: ,得依婚姻章规定,持二人以上证人签名之书面,向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于登记二
: 人间发生法律上配偶关系之效力,行使配偶之权利及负担配偶之义务。”
: 换句话说,纵使没有订专法,同婚最迟在108年5月25日也可以比较民法去结婚。
: 如果民进党真的这么支持同婚,应该是大法官解释做出来,就火速通过吧,事实上呢?
: 释字748施行法总统公布时间是108年5月22日,生效时间是108年5月24日,时间卡得刚刚
: 好。
: 光是这样,还有脸说民进党是最支持同婚的政党?简直把不要脸诠释到完美
: 换位思考一下,今天如果是国民党执政、立法院多数
: 民进党会怎么攻击?
: 会指控国民党忽视大法官的解释、硬是拖到最后一刻才立法、罔顾同性伴侣的权利、立法
: 怠惰
: 然后开始做小卡,把国民党籍过去反对的言论挖出来在网络上烧个三天三夜。
: 结果到了民进党这边就变成最挺同婚的政党
: 真的可悲
那是因为你要看整个政党本身在推动过程中的态度
同婚是个烫手山芋
其实最初三党都不想去碰
它最初可以被推动的契机
的确是来自于柯把它弄上释宪
但柯的态度很明显也是不想去碰
不过至少他懂得那就法律处理
所以他促成了释宪
蓝绿在这点上是装死到底
万幸大法官的结论是同婚应当被执行
这里柯得一分
问题是在推动过程中
是国民党大力反对
所以让不想正面冲突这个议题的民进党
半装死的把它弄上公投
题目是“民法结婚”还是“专法结婚”
国民党连弄上公投这件事都大力反对
认为怎么可以让同志结婚
但碍于释宪结果
又碍于不是执政党
无法改变要公投的现实
于是只好退而求其次的站在反对票这边
虽说在此公投项目上
就算反对票赢了
也是让“民法结婚”无法实现
“专法结婚”就会成了宪法架构下的施行方式
但国民党当时把公投项目直接简单的歪曲成
“可以结婚”跟“不能结婚”
导致一众保守派到今天还以为公投结果是“不能结婚”
在那边斥责民进党不照公投结果走
而民进党在整个过程中是支持“可以结婚”的
这包含在他们“四个同意”的诉求架构下
而柯呢
他的态度是
反正都释宪完了
接下来都不关他的事
也不要问他的意见
法律说什么就什么
他不发表自己的立场
也就是不反也不挺
所以对同志来说
整个过程中唯一有表态支持同婚的
的确只有民进党
国民党则是根本反同婚
柯呢
是提交释宪有功
但那也只不过是他公事公办而已
他不是因为支持同婚而提交释宪的
释宪后也没表示支持
那同志团体自然感谢的就是民进党
不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