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联合新闻网
2.记者署名:萧雅娟
3.完整新闻标题:
炎亚纶认拍性爱片辩助兴 手机数位鉴识抓包他传给2人观看
4.完整新闻内文:
艺人炎亚纶陷性影像风波,他辩称,为了助兴才拿手机拍影片,没有违反对方意愿,不知
影片为何外流。士林地检署今侦结,依手机数位鉴识,抓出炎私下传影片给其他2名网友
观看,但没有散布给不特定人,依“制造少年猥亵行为电子讯号”及“意图散布而持有少
年性影像”等2罪嫌起诉。
耀乐今年6月间提告,炎违反他的意愿,在他不知情情况下拍性影片,还将影片散布供人
观览,提告“违反本人意愿之方法使少年被制造及散布本案性 影像影片等罪嫌 ”
检方起诉指出,2017年6月炎从脸书Messenger认识耀乐,2017年12月交往,明知对方未成
年,却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间的不详时间,在天母住处拍下性影像。
炎亚纶否认强制性交罪,他供称,拍影像时没有违反对方意愿,他为了助兴才拿手机拍摄
,拍摄前有先问对方,对方也有看到他拿手机在拍,没有出言制止;并无散布性影像影片
,他不知道为何影片外流,事后还请朋友协助下架影片,并资助耀乐后续的律师费用。
2018年9月耀乐发现影片外流时,曾使用脸书Messenger通讯软件质问炎亚纶,“video?”
这是你手机的,你怎么把它放出去?炎当时则回复,“我的影片没有外流任何人,我完
全不知道怎么会外流,我之前手机有送修,我已经删掉了”
检察官分析性影片认为,炎持手机由上往下拍,耀乐躺床紧闭双眼,两人是面对面状态,
耀乐可轻易察觉有无被拍摄,再者,耀乐发现影片外流后,质疑为何外流影片,只字未提
在不知情状况被拍摄,难认案发时炎有违反少年意愿拍摄性影像,起诉炎涉犯制造少年为
性交行为电子讯号罪嫌。
检察官侦办此案,查扣炎的手机送“数位鉴识”仅有抓到炎在2019年5月4日傍晚5时许、
2020年2月5日深夜11时许,2度私下传给2名不详网友观看,并没有散布性影像给不特定人
或特定多数人浏览。检方认定,炎没有散布性影像,但因无故继续持有该性影像,认定他
涉犯修正后意图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嫌。
另检方也查出,外籍陈姓男子涉在2018年9月间,涉从推特的不详网站,下载本案性影像
,并用Whats App传给炎亚纶观看,持续无故持有少年性影像。今年8月间检方搜索查扣存
有性影像的手机及笔电,陈遭依修正后无故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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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刑法第235条规定:散布、播送或贩卖猥亵之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他物品,
或公然陈列,或以他法供人观览、听闻者,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三万元
以下罚金。意图散布、播送、贩卖而制造、持有前项文字、图画、声音、影像及其附着物
或其他物品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