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不承认
这是宪法的问题
不是陆委会的问题
陆委会又没有大到能违宪
宪法就是写了
要放弃外国国籍证明
中华民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互相不承认
但是也没有互相否认
简单的就是没有一个清楚的解释
92共识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这里就是宪法的问题
要修宪才能解决问题
没有修宪以前问题就是这样
问题是你修宪就会变成现在太危险,要等下星期五
你可以请陆配去拿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弃国籍证明
但是回到台湾,宪法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件
所以这就注定鬼打墙
陆委会只是两岸关系特别设立的部门
你可以废掉陆委会,那只是断了两岸关系的沟通管道而已
当然民进党执政也等于是断了-不承认92共识对岸不跟你对谈
跟国籍完全无关
外交部是处理国外事务
陆配的中华民国护照在外国遗失,就是找外交部
但是陆配要放弃中华人民共国国籍
难道这也是外交部能处理的?
其他国家配偶要放弃国籍
也是他们自己去找他们国家处理
跟台湾有何关联?
为何现在的问题都喊是台湾的问题?
难道是要台湾帮他们处理这个问题?
当然,要处理这个问题前面就说了
要修宪而已
现在乡民是觉得陆委会比宪法大
宪法要求的放弃国籍证明他们可以跳过不看?
※ 引述《shawnm80 (80)》之铭言:
: 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互相不承认 根本没有双国籍问题 要怎么放弃?
: 陆委会你本身存在就没有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当成外国阿 那陆委会基本也可以废了
: 外交部才是处理国外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