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台南国小警卫猥亵女童改认罪求减刑 这理

楼主: yukihira (Race Against Time)   2023-11-04 22:04:41
台南国小警卫猥亵女童改认罪求减刑 这理由仍判4年
联合报/ 记者 邵心杰/台南即时报导
台南某国小女童上完性平教育课程,填写回馈单时,提及自己曾发生相似事情,因而揭露
她小一周末到校园玩,遭李姓警卫叫进警卫室内,摸她尿尿的地方约30秒,一审认李男犯
强制猥亵罪判4年,上诉后他改认罪,但女童仍有创伤阴影需治疗,且与家属均拒绝和解
,二审驳回上诉。
李男原审时否认部分犯行,后已自白全部认罪,认原审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仅就原审
判决量刑部分提起上诉。
李男的律师指出,李男犯后已深切省思,愿以诚恳之心向女童及家属道歉,且恳请院方协
助排定调解期日,以弥补女童及家属所受损害。律师也说,李男无前科,虽因一时失虑误
蹈法网,经这次侦审程序,已知所警惕,并有悔过向上、回归正途决心,请求法官给予悔
过机会,重归正途。
李男虽积极表示,拟与女童及家属达成和解赔偿,经调解仍未成立,且女童家属已于原审
审理期间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
台南高分院认为,女童迄今仍有创伤阴影及经心理咨商师评估仍须治疗,女童受侵害造成
心理戕害程度不轻,且迄至审理终结,女童及家属仍拒绝与李男和解,显无原谅其犯行之
意,同时,本件法定本刑及原审判决均逾2年,无从宣告缓刑。
台南高分院指出,李男犯后态度前后翻异并非至佳,兼衡其犯罪动机、目的、手段、所生
损害、素行、智识程度及经济状况等一切情状,量处有期徒刑4年,既未逾越法定刑度,
也无滥用裁量权限情形,同时,依李男犯罪情节,在客观上仍不足以引起一般同情,因而
驳回上诉。
检警调查,李男于2010年起至2019年止,在台南市某国小担任警卫,平时在学校大门警卫
室备勤。2019年2月至同年7月间周末下午,趁警卫室内外无人之际,邀请女童进警卫室看
电视,利用她独自在警卫室时,将手伸进其内裤内抚摸下体,再将手伸入其衣服内,抚摸
肚子、胸部,并亲吻嘴巴,强制猥亵得逞。3年后,因女童接受性别平等教育课程,课后
向老师表示其遭遇,经师长通报,事情才曝光。
女童表示,因害怕被家人打,所以未告知家人;导师在课堂上请大家写有无被伤害的经验
,她因常常想起此事,且想到的时候感觉不舒服,才将此事写在纸上。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755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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