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徐春莺若任不分区立委 邱太三:须放弃中

楼主: STi2011 (鸟王达)   2023-11-02 08:53:47
※ 引述《ivorysoap (ivorysoap)》之铭言:
: 徐春莺若任不分区立委 邱太三:须放弃中国籍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613112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Q0010001&flno=9-1
第 9-1 条
1 台湾地区人民不得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或领用大陆地区护照。
2 违反前项规定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或领用大陆地区护照者,除经有关机关认有特殊考量必
要外,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分及其在台湾地区选举、罢免、创制、复决、担任军职、公职
及其他以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所衍生相关权利,并由户政机关注销其台湾地区之户籍登记
;但其因台湾地区人民身分所负之责任及义务,不因而丧失或免除。
3 本条例修正施行前,台湾地区人民已在大陆地区设籍或领用大陆地区护照者,其在本条例
修正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注销大陆地区户籍或放弃领用大陆地区护照并向内政部提出相
关证明者,不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分。
依照这个两岸条例来看
徐春莺在台湾有身分证 是台湾地区人民身分 所以不得有户籍跟护照
她也住了30年 也没放弃身分证 结果被这样对待
https://www.mac.gov.tw/cp.aspx?n=21997B3E74AD8AB7
四、陆配朋友在台就业受到歧视该怎么办?
答:就业服务法第5条第1项即有规定,雇主不得对求职者或受雇人给予歧视,劳动部93年
并函释该规定亦包含在台湾居留之陆配。如陆配朋友就业遭受歧视,可向当地劳工行政主
管机关申诉。(劳工咨询申诉专线1995)
我看那个徐小姐 可以打1995看看 感觉被工作歧视了
民主法治国家是不容许歧视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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