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配在台湾可不可以从政? 黄扬明揭首例
记者皮心瑀/台北报导
ETtoday新闻云
民众党不分区立委名单列入陆配、前中共干部徐春莺,引发外界质疑。对于陆配或外配可不
可以从政,资深媒体人黄扬明说,依《国籍法》及《两岸条例》规定,只要取得中华民国身
分证满10年,就可以参与立委、地方民选公职等选举,而目前台湾陆配参政的案例,只有20
18年,国民党提名陆配背景的史雪燕递补当选南投县议员。
黄扬明表示,2018年的史雪燕是在2007年取得身分证,参选南投县议员,虽然落选,但因该
届该选区议员当选无效共3人,因此她在2021年递补当选,但去年她寻求连任仍落选。
扬明指出,2019年11月,国民党提出的不分区名单中,第17名也是具陆配身分的牛春茹,是
在2009年取得身分证,是首个将陆配背景人士列入不分区的政党,但国民党获得13席,牛春
茹未递补上任。
黄扬明也提到,上届立委选举中同样是陆配背景的,还有参选金门立委的中国生产党卢月香
,但仅获得112票落选。
黄扬明认为,徐春莺这次备受关注,主因是传出她是列名安全名单中,虽然她发声明否认曾
加入共产党,也未担任中国大陆国家干部,但绿营绝对不会轻轻放过。
黄扬明说重视陆配族群的政党,该不该提名一席陆配不分区立委进安全名单,是见仁见智的
,但是当柯文哲自己都说,若徐春莺真的当选,就不要让徐参加外交国防委员会,这不就正
好中了民进党所设的“国安圈套”?
根据《国籍法》第10条规定,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归化者,不得担任立法委员等各款公职,不
过这项限制自归化日起满十年后解除;另第20条规定,中华民国国民兼具外国国籍者,拟任
本条所定应受国籍限制之公职时,应于就(到)职前办理放弃外国国籍,并于就(到)职之
日起一年内,完成丧失该国国籍及取得证明文件。但其他法律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而面对台湾与大陆间的特殊关系,为规范两岸民间各种往来,所订定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
区人民关系条例》提到,台湾地区人民是指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之人民,大陆地区人民则指
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之人民。大陆地区人民若有台湾配偶身分,要取得国民身分证,要先办
理结婚登记,然后经过居留满一定时间后,再申请定居,并办理户籍登记,即可申领国民身
分证及护照。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21条则写到,大陆地区人民经许可进入台湾地区者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非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满十年,不得登记为公职候选人、担任公教或
公营事业机关(构)人员及组织政党。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1031/261307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