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消防员惧火不敢冲第一线!调内勤怨“少危险加给”怒告消防局遭打脸
刘咏韵
台南市消防局一名李姓女队员由于惧火,不敢冲入火场进行救援行动,为此自外勤分队调
配至秘书室内勤工作。李女不满现职内勤无法请领危险加给,甚至增加通勤费用,于是愤
怒控告市府、消防局违法调职,同时提出国赔146万元之声请。台南地院经审理,针对调
职部分是否违法非本诉讼所能审酌,认为应另循救济途径,判处败诉。
根据判决书,李女原隶属台南市消防局消防队员,编制于市区一大队至消防分队服务。李
女主张,消防局于2019年11月违反法规,将她从外勤调职至非其业务单位的消防局秘书室
工作,导致她无法如同过往领取危险加给,更被迫从市区开车行经新营区来回通勤84公里
,每天除了须提早出门,塞车、加班费等因素,一共提告求偿146万1172元。
消防局表示,关于李女调职,乃出于其惧火、与同僚相处等因素考量,是机关首长固有之
职权,且无违反法律规定,而李女调至秘书室任职,并未实际执行消防之危险勤务,自无
请求危险职务加给之权利。
台南地院民事法庭审理时,审酌李女调职一事,为消防局长李明峯亲自核定,理应向消防
局提出告诉,而非向市府请求赔偿。另,依市府消防局组织规定,似无秘书室“队员”的
职位,而消防局将李女调至秘书室任职“队员”,虽有疑义,但是否违法?此则应循公务
人员保障法、诉愿法等程序解决;本件民事诉讼,基于权力分立原则,则无权认定调职是
否合法。
台南地院审酌,调职令既未经主管机关认定违法,则李女依调职令前往任职后所支出的费
用则应自行负担,不得向消防局请求赔偿,最终判处李女败诉。据了解,李女已提出上诉
。
中时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1031001660-260402?chdtv
备注
有保障名额
考试比较简单
男性会帮
这样还不够
到底还要啥
要内勤然后还要有外勤的钱喔
就因为 人家是女森
都不会觉得很过分喔
哪来的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