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说起来总统府就违法了啊?
“总统府发言人林聿禅表示,基于安全考量及依照特种勤务条例规定,正副元首于路程中依
例执行交通管制措施。”
那让我们看看特种勤务条例规定:
第 5 条
特种勤务安全维护之对象如下:
一、总统、副总统与其配偶及一亲等直系血亲。
二、卸任总统、副总统。
三、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及其配偶。
四、总统、副总统当选人与其配偶及一亲等直系血亲。
五、其他经总统核定之人员。
前项第一款及第四款所称直系血亲,除尊亲属外,应以家属为限。
第 12 条 第 1 项
主管机关对安全维护对象之住居所、办公处所、乘坐之交通工具、行径路线及莅临场所等
特种勤务地区,因应危害防止之必要,得划出安全维护区及设置安全设施,特勤人员及特
勤编组人员得对区内及欲进入区内之人员、物品、场所、交通、通讯及其他设备为必要之
查验、管制,其职权之行使准用警察职权行使法之规定。
请问“车上仅有总统座车司机、国安局特勤中心随扈及相关人员。”
有哪位是安全维护之对象吗?都没有是在交管几点的?
还是那个马路口是居所、办公处所、莅临场所?
你们要这样滥用权力,干脆就想交管就交管哪,
说不定哪一天总统会经过这边好不好?
废物政府,带头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