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押人临柜领399万!跨国诈团“控肉饭”遭

楼主: ntpcgov (新北市政府)   2023-10-27 20:39:05
※ 引述《xuein (脱线乌贼)》之铭言:
: 法官审酌,被告廖、郭2人坦承犯行之犯后态度、明知诈团“坏男孩”是以剥夺帐户控制人
: 行动自由的取簿集团,仍向其购买人头帐户,并支付“控费”,使其更加猖獗,恶性重大;
: 另审酌何男人身自由遭受侵害程度尚非严重等一切情状,法官依共同犯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
: ,将廖判处8月、郭判处6月徒刑,可易科罚金。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1027/2611154.htm
法规名称: 中华民国刑法 EN
法规类别: 行政 > 法务部 > 检察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组织改造,公告变更管辖或停止办理业务之法规条文,请详见沿革
第 302 条
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剥夺人之行动自由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
以下罚金。
因而致人于死者,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
第一项之未遂犯罚之。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