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保罗侨中性骚案受害者调职降薪 王鸿薇:徐佳青已不适任
自由时报
〔记者林哲远/台北报导〕侨委会日前爆发巴西圣保罗侨务中心性骚案,国民党立委王鸿
薇今协同受害者欧姓副主任父母、受害者委任律师柯晨晧召开记者会,指控委员长徐佳青
秋后算帐,侨委会内部性平专案小组会议日期甚至还没确定,就将性骚案受害者调职、降
薪,痛批侨委会知法犯法,人前主持公道,背后捅刀,简直心狠手辣,显然徐佳青已不适
任委员长。
王鸿薇直言,10月2日她就召开记者会指控徐佳青吃案,11日当事人再次提出正式书面申
诉,19日派令就出来,还要求当事人一个月内到职,不但从荐任7~8变成荐任6,还降职
、减薪将近11万,侨委会成为委员长私心报复工具,徐佳青之心更是路人皆知,请问侨委
会是这样对待性骚扰当事人吗?委员长及相关主管都不用下台或停职接受调查吗?
受害者欧姓副主任也录影表示,侨委会人事室在立委召开记者会的外部压力下才着手召开
性平会议,在巴西时间10月11日提供详尽的申诉资料给人事室后,不到半天收到紧急通知
,再过几天就收到正式“将本人调台湾”的派令,要她一个月之内回台到侨委会报到。而
被徐佳青确认为“性骚扰犯”的张希贤,经过了大半年,此时此刻他还在巴西圣保罗,原
来徐佳青厌恶“举报”和 “申诉”远远大于“性骚扰”案。
受害者的父母更沉痛表示,“我们好好的一个女儿,高高兴兴的去巴西做外交工作,才几
个月就被上司性骚扰,被欺负,申诉的案子还被主管吃掉,最后竟然还要被调回台湾?”
她被性骚扰,骚扰她的人过了大半年人还在巴西,然后竟然是要被处罚、被调回来?请侨
委会和政府给一个合理满意的答复。
受害者委任律师提到,无论“性别平等工作法”第36条、“侨务委员会性骚扰防治措施申
诉及惩戒要点”第16条及“外交部性骚扰防治申诉及调查处理要点”均明确规定,“ 不
得”对申诉人处以“解雇”或“调职”等不利处分,没有任何但书,徐佳青违规情事重大
,会协助当事人向保训会及相关单位申诉,也会与当事人针对非法调职抗争到底,拒绝接
受侨委会的报复性派任。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471416
这个党是不是专门检讨受害者啊?
受害者被调职降薪?
太夸张了吧?
政府带头在污辱公务员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