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较想搞懂的是
保密协议到底有啥意义啊
一直说马没签保密协议怎样怎样的
问题是
国防外交机密外泄
不是直接犯法吗?
我国有国家机密保护法
第 32 条
泄漏或交付经依本法核定之国家机密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泄漏或交付前项之国家机密于外国、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境外敌对势力或其派遣之人
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过失犯前二项之罪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
第一项及第二项之未遂犯罚之。
预备或阴谋犯第一项或第二项之罪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五项之罪,所泄漏或交付属绝对机密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所以我今天签了保密协议
违反了,一样是国家机密保护法送办
我不签保密协议
违反了,难道国家机密保护法就不会办吗?
一直执著在签不签的意义在什么地方?
今天是民事合约
保密协议或者是合约中的保密条款
也是会附带罚则
譬如违反后要支付多少钱之类的
之前我就被一个公司告
他的和解条件内就载明不得公开此事
否则罚款多少万这样子
所以说当初会议中的保密协议
是除了国家机密保护法之外
又在跟与会所有人士进行民事合约签订吗?
看起来也不像啊
如果不是
那这玩意签起来不就跟不投降保证书一样
基本是个浪费地球资源的垃圾
毫无营养可言
看看
今天赵签了,他跟小三过从甚密
实际上也没有因为签了保密协议而有所差别啊
认真说
现在搞出来的所谓马文君条款
才是合理的做法
与其去签个一点屁用都没有的保密协议
不如在机密会议上
事前先进行监听器等设备的查测
然后进出人员严格进行管制,包含搜身
会议中严格管制人员进出与电话使用
反正把他当大考一样管理才对
结果因为想要打马
才透露出
阿干,我他妈去电子公司上班都要管制手机与网络
我身为学生去考个联考会考,一样是管制手机,甚至不得随意走动
当个兵,带个没有拍照功能的智障手机都可能被关禁闭
而立法委员开动辄几百上千亿的国家机密会议
居然可以跑进跑出,然后还可以狂作笔记带出去也可以打电话?
这三小?
我就问这到底是三小?
这国家制度烂透了
就这水准到底是要跟中国打根毛?
一般而言
能接触到国家机密的人
都同时也被国家严格控管的
包含电话一定被监听,动向一定被掌握
今天赵的事情
居然不是调查局或者是国安情治单位抓出
而是一个周刊爆料?
别的不说啦
我也不知道赵到底有没有泄密
至少国安情治单位应该要有人负起责任下台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