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骂女同事“40岁嫁不出去”挨告!法官“1

楼主: yafabo (认真的男人最帅)   2023-10-25 10:16:42
三立
骂女同事“40岁嫁不出去”挨告!法官“1原因”判无罪:相骂无好话
记者罗欣怡/新竹报导
新竹一名单姓男子去年在工地与单身女同事发生口角,一气之下怒喷“你回去拿镜子看一
看,都四十几岁了不嫁人出去”,女同事愤而提告,检方依公然侮辱罪起诉。新竹地院审
理后,单男虽然语出不当,但认为应该比对前后语意、当时客观环境情状,再加上现今社
会男女婚嫁与否,与人格及地位高低评价无关,难以认定触犯公然侮辱罪责,谕知无罪。
单男去年11月4日中午在竹北市工地工务所内,与女同事针对2天前发生的肢体碰触事情争
执,双方情绪激动,质疑对方侮辱或攻击自己,单男怒火上心头,脱口“你回去拿镜子看
一看,对镜子看一看,都40几岁了不嫁人出去”,单身的女同事觉得被羞辱,因此提告,
由检察官提起公诉,依刑法公然侮辱罪嫌起诉单男。
不过出庭时,单男辩称因为二人发生争执,他有负面的情绪,但说这些话没有要侮辱魏女
的犯意,他没有评论魏女的美丑,且现在40岁没有结婚的人多的是,这些话并未贬损魏女
人格。
法官认为,单男所言虽然有负面意涵,但男女个人婚嫁与否,对于现今社会而言,与人格
及地位高低之评价无关,在无涉公益或公众事务之私人争端,基于遭污蔑、诋毁时,予以
语言回击,“尚属符合人性之自然反应。”更何况“相骂无好话”,生活中负面语意之词
类五花八门,粗鄙、低俗程度不一,“不是一有负面用词,即构成公然侮辱罪”在此情形
下,被害人自应负有较大幅度之包容。
法官审酌,单男评论他人婚嫁情形,固为不当,更可能造成当事人感受难堪,但是难以认
定单男主观上具有贬抑他人人格的犯意,或言语有贬损女同事的人格,无从认定有公然侮
辱犯行,最后谕知单男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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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一名男子辱骂女同事“40几岁还嫁不出去”遭告公然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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