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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风传媒
2.记者署名:
李东升
3.完整新闻标题:
17岁少年工地打工“无安全帽”坠3m亡!承包商15万换人命:无雇佣关系…劳工局调查
也全错
4.完整新闻内文:
台南一名17岁刘姓少年在今年5月到高雄苓雅监理站装设太阳能板时,不慎自3公尺高棚顶
坠下,最终头部重创送医不治。事故发生后,刘男母亲控诉儿子在现场帮忙时,竟然没有
穿着任何防护装备,且劳保早已被退保,气炸批评在公家机关上工也“没有保障”,更质
疑工安出问题。
刘男今年5月17日跟着父亲到在高雄苓雅监理站上工测量管路尺寸时,不慎自3公尺高棚顶
坠到1楼,头部着地重创,紧急送医后发现有颅内出血及左侧锁骨骨折状况,抢救2周后仍
无力回天,6月1日宣告不治。
事后刘男母亲发现工地内竟连最基本的措施“安全帽、安全索”都没有,另外还发现儿子
是“受雇”劳工,但在发生案件前的2个月就被退保,等于当时没有安全措施,连劳保都
没有,甚至出事后承包商还推卸责任说“双方无雇佣关系”,辩称只是给零用钱,案发后
也只支付15万元慰问金就不再过问。
刘男母亲翻出儿子与承包商的对话纪录,不仅有派工、支薪、汇款细节,她也策动2名工
人出示自白书,想要证明双方确实有劳资关系,但向高雄市劳工局提诉愿后,却收到回函
写道“主观臆测,难遽以采认”,让她心灰意冷。
高市劳工局表示,当天获报后立即前往现场调查,当时承包商王姓业者与现场共同作业的
陈姓劳工以及刘父(少年父亲)都表示,王姓业者仅雇用刘父于该处施作太阳能板装设作
业,是刘父自主带领少年协助作业,期间少年不幸坠楼死亡。
劳工局指出,经综合相关人员证词,据以认定本案王姓业者与刘姓青年不具雇佣关系。接
获诉愿后,再次检视全案资料及家属所提供文件,但仍查无明确事证可认双方具有雇佣关
系,因此以“该案因作业场所未有完善相关防护措施及设备”进行开罚,今年7月依违反
《职业安全卫生法》裁处事业单位12万元。不过因刘男设籍台南,劳工局已转介台南市政
府职灾个管员接续协助慰助。(相关报导:冷气17楼落下砸死女大生!台湾近年哪件工安
意外最可怕?网回忆去年这场:影片很惊悚|更多文章)
刘男母亲也在事后对承包商王男提告业务过失致死,昨(23)日开庭,王男与刘母第一次
见面,王男就向检察官承认自己就是雇主,并申请调解赔偿。劳工局不承认双方有雇佣关
系,但王男在法庭上直接打脸劳工局,也间接证明了劳工局的调查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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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一方说是死者父亲自己带儿子上工
另一方说包商有付儿子薪水
总之高雄劳工局认定这样不算是雇用哦
补充一下
之前有接触过一些工程
其实最上面的营造厂都是在找下头的工班去做
然后工班再去找人去做工
往往都是直接当场发现金....所以有很多什么逃逸外劳或是不方便汇款的人会去做
这种就没事就没事 有事就....但很多工程都是这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