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检方上诉迟误1天 台北市议员林杏儿确定当

楼主: medama ( )   2023-10-15 19:40:09
自由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458813
检方上诉迟误1天 台北市议员林杏儿确定当选有效
2023/10/15 10:14
首次上稿 10/14 22:39
更新时间 10/15 10:14
〔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前国民党中常委萧景田去年涉以现金1万元行贿9名里长候选人
,助林杏儿顺利当选台北市议员,士林地检署除以违反选罢法“投票行贿罪”起诉萧景田
等11人,并对林杏儿提起当选无效诉讼,一审遭士林地院驳回,全案上诉二审,不料高院
以士检上诉“迟延1天”为由,11日驳回,林杏儿当选有效确定。
民事诉讼法规定,上诉期间为20日,自送达判决后起算。据悉,士检经由士院提起上诉时
,并未被士院驳回,而是到了高院,法官对士检的时效计算方式有疑问,为了慎重起见,
还特地于2日开庭确认,士检也于庭后补充上诉理由状。
惟法官审阅后,仍认为士检迟误上诉期间(迟误1天),判定上诉不合法,全案未进入实
体审理,11日以程序驳回。因选罢法规定,县市议员当选无效诉讼为采二级二审制,故全
案就此确定,林杏儿确定当选台北市议员。
士检表示,尚未收到判决书,待收到了解理由,再行适当回应说明。
士检调查,萧景田与国民党士林北投区党部执行长曾繁川,认为林杏儿参选台北市第14届
议员第一选区(士林、北投)的选情不佳,为让林杏儿能够顺利当选,去年11月22日,萧
、曾拜访多名里长候选人,用信封袋装有林杏儿选举文宣及现金1万元,拜托投票支持林
杏儿,并帮忙拉票,林最后以1万6369票顺利当选。
士检除起诉萧景田等11人“投票行贿罪”,目前仍在士院审理中;另提起林杏儿当选无效
之诉。
士院认为,选罢法中关于当选无效诉讼,并没有第三人贿选行为应负连带责任的规定,也
不应归咎于当选人,本案无法证明萧景田行贿前,有先跟林杏儿联络等可疑情形,且以萧
、曾在国民党的地位,原本就肩负辅选责任,不排除是以自有资金寻求选区里长支持林杏
儿,检方举证不足,7月间判林当选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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