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地院主任保护官以私害公 泄密猥亵嫌犯

楼主: SaintSeven (我喜欢妳)   2023-10-15 14:50:00
自由 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458702
地院主任保护官以私害公 泄密猥亵嫌犯休职3年
监察院认定台东地院前主任调查保护官洪幸,因个人职务恩怨,将被害少年、其他安置少年及报复对象个人资料泄漏给林姓猥亵嫌犯,“以私害公”涉违反公务员保密规定,提起弹劾,惩戒法院认她有重大违失,日前判休职,期间3年,期满可回复原职。
监院指出,一名少年2019年初至2020年8月间,于安置期间遭林嫌强制猥亵、性骚扰及伤害恐吓。少年告知伯父及社工后,被林嫌知悉,林嫌于某日深夜逼迫他写澄清书,少年不从,遭林嫌殴打,期间虽大喊救命,竟无人理会。
伯父将此情告知G保护官,G保护官转知士林地院法官姜丽香案情,姜丽香透过高雄地院法官侯弘伟取得洪幸联系方式,并委托洪幸先行协助访视少年。然洪幸访视少年后,并不相信其说词。
随后G保护官在D保护官及社工协助下访视少男,并制作辅导纪录陈送姜丽香,D保护官也主动传讯告知见少男身上有伤,惟姜丽香并未公平审酌所取得的资讯,仍拟具决行意见及法官意见书,表示个人不赞成通报性侵害。
监院表示,洪幸在知悉林嫌遭控涉嫌性侵害后,故意将职务上知悉的少年相关资讯、公文书及书面资料,泄漏予无知悉权限的林嫌,并将G保护官访视少年的相关资讯,以及D保护官依法受保护的个人资料,故意泄漏并提供给林嫌,以查察报复对象D保护官有无差假申报不实。
监院认定,洪幸因与D保护官有职务嫌隙,基于报复,将少年及D保护官的个人资料不当泄漏给林嫌,以私害公,涉违反公务员保密规定,显有重大违失,提起弹劾。
惩戒法院一审认定洪幸确有违失,日前依公务员惩戒法判她休职,期间三年,因未撤职,期满仍可回复原职,可上诉。
本案姜丽香与侯弘伟亦遭弹劾,移送职务法庭审理。合议庭指出,姜丽香知悉疑似性侵害案发生,却未于24小时通报,违反规定,还违反保密规定,把少年遭性侵害讯息告知侯;侯则提供姜转知讯息给林嫌做为证据用,并提供法律意见。合议庭认为两法官违失情节重大,5月间均判决免除法官职务,转任司法事务官,全案上诉职务法庭二审中。
备注:
本来是常见的甲甲猥亵少年案子
结果在检察官调查下发现不得了
法官和保护官都提供帮助予加害人
有够可怕
http://i.imgur.com/kVuoDlO.jpg
详见
台东知名安置机构林姓主任 涉强制猥亵园生判4年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65848893.A.A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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