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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记者署名:
编辑 陈怡伶 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新竹人妻堕胎!离奇“胎儿还活着” 医一听惊:有心跳了…
4.完整新闻内文:
新竹一名人妻因不想生第3胎,决定到妇产科诊所人工流产,并服用堕胎药;怎料,腹中
胎儿竟然“还活着”,而且还持续成长,并且已有了心跳,气得她怒提告,拿到35万8745
元赔偿费。
判决书指出,该名人妻已育有2名孩子,去年发现再度怀孕,胎儿已经有5周大,婴儿体长
约0.9CM,她思考再三并与丈夫商量后,决定进行人工流产,并服用医生所开的堕胎药。
人妻在做超音波检查过后,被医生告知“都流干净了,只剩下一点点黏膜”,她也相当放
心;怎料,时隔1个月后,她到大医院打算装置避孕器,被医生告知胎儿并没有流产,而
且持续成长且已有心跳,已达怀孕9周又5天。
没想到,胎儿在11周又6天时“胎死腹中”,人妻遭医生告知应该是曾服用堕胎药的关系
,才导致胎儿后来死在肚中,只能紧急住院,全身麻醉进行子宫搔刮手术,让她身心受创
。
由于人工流产失败,当初妇产科诊所却宣称“流干净了”,气得人妻直接向卫生局申请医
疗争议调处。不过,第一次调解会议时,医生擅自片面要求取消;第二次会议时,医生也
并无到场,经卫生局人员数次拨打电话联络后,对方仅表示“不会出席会议”。
人妻越想越气,决定将医生一状告上法院,求偿手术、坐月子、婴灵超渡仪式、精神抚慰
金等费用,合计共60万元。对此,法院审酌后认为,医生未在言词辩论期日到场,也未提
出书状作何声明或陈述,再加上超音波相片、诊断证明书、手术同意书等为证,判处医生
的确有医疗过失,共须赔偿35万87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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