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锅卖局刚出来时, 推出集满10种不同口味锅的送1锅, 15种不同口味的再送一锅
后来改版, 变成 10种送1锅, 15种+送1锅,
再后来又改版, 10种送1锅, 16种+送1锅, 22种+送1锅
以上都是没有限制只能在原店集点/使用
也就是说, 我可以平常在新北吃/集点, 假日时到嘉义仁爱店吃, 盖集点,
然后集满后, 在平常常去的分店换锅...
但后来好像加盟者有意见? 还是什么原因不晓得..
取消了跨店集点/兑换, 限制只能在原店使用,
但后来, 原店歇业, 锅数都还没集满, 集点卡就变成废纸 (三十八点...)
写客服信箱去问能否将原集点卡寄回, 换成常去店的点数,
等了2个月也没回应....
我想问问锅卖局这种先引诱客人消费集点, 之后再改规则限制原店集点/兑换,
最后再结束分店, 另开新店的行为, 算不算是诈骗啊, 有没有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