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老父赠房地后儿子未履行3条件 父打官司要

楼主: yokann (欧洲)   2023-10-09 08:47:52
1.媒体来源:自由
2.记者署名:记者陈凤丽/南投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老父赠房地后儿子未履行3条件 父打官司要回房产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陈凤丽/南投报导〕南投县有刘姓老翁将房、地以赠与方式过户给长子,口头附带
“孝顺长辈”、“让父亲和阿嬷住到百年后”、“年节负责祭拜祖先”的条件,惟长子陪
妻回中国1年多,还要把房子出租要父亲搬到后方房间,老父怒提“撤销赠与”民事诉讼
,南投地院法官判准撤销赠与,要长子把房地转移登记给老父。
刘姓老翁8年多前,在妻子同意下,将房子和后方的一笔土地,赠与过户给长子,当时他
在次子见证下,口头告诉长子,房子是他和老母亲住了数十年的地方,长子必须让两老住
到百年后(过世),另外长子还必须“孝顺长辈”、“年节负责祭拜祖先”,长子也点头
说好。
惟长子2021年底陪中国籍妻子回中国,直到今年4月下旬才回台,且请其父亲搬到后方,
因他经济不佳要把前面房子出租,父亲不肯,长子一度要次子花钱把房子买去,父亲帮次
子开的价钱让长子极不满意,愤怒下说出“宁可鱼死网破大家都不要活了”的话,其父无
法忍受长子的态度,向南投地院提出销赠与的民事诉讼。
老翁的长子在法庭上辩称,疫情前尽力孝顺双亲,从未赶父亲离开,1年多没回台祭拜祖
先是因疫情回不来,另因经济不好才想出租房屋,请父亲搬至后方土地的小房间,也不是
赶他出去。
南投地院法官经查刘父和次子等人的证词,以及LINE文字纪录,还有长子出入境纪录,认
定长子的确有违反赠与负担条件,准予撤销赠与。
律师张钧翔表示,这是附有负担的赠与,因此依民法第412条之1,认定刘姓长子未履行负
担,判决撤销赠与,并让长子返还房地,该位长辈成功保住自己的权益。
张钧翔也建议,长辈赠与晚辈房地,若有附加条件,最好能写在契约,并且公证,以防未
来万一诉讼时举证困难。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452871
6.备注:
还不错的新闻案例 代表不是收了房产就无敌星星 还是有机会追回
不然太多社会案件都是分完家产就摆烂的
此先例一开 应有正向效应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