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误解,还是有人国高中还社会教育没学好?
这位人士所提恰好是内阁制的主要缺点,我国特殊的并立制让立法平时干的对象从总统变行
政首长,特殊时才能对总统罢免或弹劾,代表直接民意与间接民意的合作及冲突。行政从头
到尾都在间接民意,我会很问号
: 我们国家的宪法 是不是有[总统+国会过半数多数党党主席]就可以无法被制衡的BUG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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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透过党主席:党内国会议员必须服从(不分区不用说、地方委员用党纪),
: 确保国会多数的服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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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透过总统职权:行政院长跟行政权一把抓,包含法务部及有关地检署、廉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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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透过国会多数的服从性:大法官(含司法院长)、监察院与委员、各种独立机关(如NCC)
: 的提名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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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问一下,有无法律系乡民,我们宪法对此有解吗?
: 在这种基础下,三权分立要怎么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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