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吴升儒
3.完整新闻标题:
交车期遇特斯拉改款须加价 不满订单被取消提告拿回一倍定金
4.完整新闻内文:
曾参选基隆市议员的李嘉濠2019年8月15日在特斯拉官网订购Model 3电动车并付10万元定
金。但双方仍在讨论交车日期,过程中特斯拉人员表示若要延后交车就必须加价购买新款
,否则将取消订单。李男不同意,但订单仍被取消。法院审理后,认为未能履约责任应归
责于特斯拉公司,判该公司须赔20万元加上利息给李男。
李男向法官表示,于2020年10月接获特斯拉通知,订购的车辆可于11月交付,但因家中尚
在装修,便询问是否可延至1月份交车,对方却称若加价改成新款车辆,则可改于12月中
旬交车,并询问李男是否要取消订单;李男回复暂时不用取消订单后,订单仍被取消。
李嘉濠向法官表示,车辆已经生产出来,特斯拉却无法交车,不然就要加价购买新改款车
辆,觉得不合理,要依民法第249条第3款规定,要求特斯拉加倍返还定金共20万元。
特斯拉公司辩称,李男预订尚未上市电动车属预约性质,应待确认最终价格并经其同意后
,买卖契约才成立,支付的10万元定金,仅为立约定金。公司2020年7月起,已多次通知
李男办理交车事宜,但对方未履约,又拒绝支付改款车价金,无法履行应归责李男,才依
订车条款约定解除契约。
法院调查,特斯拉人员2020年10月22日晚上6点55分以LINE通知李男,车已生产出厂,若
未在本季度交车将会取消订单,而交车日期安排在11月最后一周。
李男回复,因为新家还在装修,想排在1月交车,但特斯拉人员7点16分却又传讯给对方,
指因住家尚未整修完成,将取消订单,并返还订购费用。李则回复确认房屋装修状况,再
回复订单处理事宜,表示“暂时先不用取消”。
当晚8点许,特斯拉人员就寄送电子邮件给李男,表示其订购的车辆规格未来将停止生产
。若同意12月中旬交付新规格车辆,车价将调涨为243万1900元,并请李在10月23日晚间
10点前回复意愿。
李虽于在当晚9点40分以电邮回复不同意被迳行修改订单价格,要求特斯拉依照订单内容
交车。但特斯拉人员却于同晚10点27分回复,公司规定若认为有人以意图转售车辆为目的
或其他恶意原因而下订单,得单方面取消订单,因此将依照订购合约取消李的订单,并启
动退款流程。
法院认为,对照双方电邮和LINE对话内容,显见特斯拉先告知李订自行车辆有交付可能,并
向李确认日期。后来表示将会取消订单时,李也回复暂时先不用取消,最后导致无法履约
应归责特斯拉公司,改判特斯拉应给付李男20万元及利息,不得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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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内湖简易庭 111 年度 湖简 字第 221 号判决
台湾士林地方法院 111 年度 简上 字第 216 号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