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azsedcft (我得出去走走)》之铭言:
: 司法院推动让生成式AI来撰写不能安全驾驶、帮助诈欺2类犯罪的裁判草稿,引起疑虑。司
: 法院祕书长吴三龙5日赴立院备询,立委谢衣 质疑,AI草拟是否会变成“有罪判决产生器”
: ,吴回应,所谓AI生成式结果要投入大量成本,因此仅用于初步立稿,仍由法官斟酌有罪无
: 罪。
连裁判书都要用人工智能来撰写啊...
先不论书记官的人力是否充分、法官是否有相应之智慧下判(定应执行刑),单就使用的
系统(软硬件设施)来看,要先担心的是无法及时因应非“简易判决”下的处理模式
而且,系统外包厂商部分,也需要注意是否涉及国安问题才是。
虽然司法院已经公开声明,“开发使用仅限于初步例稿撰写”、“绝非取代法官核心审判
权限”
但在解决民众的疑虑前,还是用公版裁判书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