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udn联合新闻网
2.记者署名:
记者余弦妙
3.完整新闻标题:
政院将通过修正案…住宅政策两箭 瞄准租屋、危老
4.完整新闻内文:
住宅政策再射两箭,行政院今(5)日预计审议通过内政部所提住宅法、都市危险及老旧
建筑物加速重建条例(危老条例)两大修正草案。住宅法修正目的为降低房东被查税疑虑
,行政院明订租金补贴不得作为追溯课征税收依据,并有条件放宽公益出租样态;至于危
老条例,则将放宽县市政府持有公有地参与危老重建条件,以加速活化。
其中,住宅法将修正第3条、第15条及第16条,主要重点是有条件放宽公益出租态样,消
除房东成为公益出租人后有会被查税的疑虑。修法后,包括崔妈妈等社福团体,一旦转租
给符合租金补贴申请条件房客或弱势者,住宅所有权人或房屋纳税义务人,即被认定为公
益出租人,可享所得税、地价税及房屋税减免。
另外,为让房东安心出租并鼓励加入公益出租,此次修法也将增订公益出租人租赁契约及
所得资料,不得作为综所税、地价税及房屋税查核依据,排除税捐稽征法第21条第1项第3
款,税捐未于规定期间内申报,核课期间为七年的规定。
至于危老条例的修正,则是明定公有非公用土地及建筑物,除已有合理利用计画、或公有
非公用土地面积达重建计画土地面积50%以上者外,应一律参加危老重建,并排除土地法
等公有财产管理规定的适用。
此外,为让公产管理机关能弹性选择参与危老重建的方式,此次修法也明定公有非公用财
产参与重建,可与起造人协议合建分配重建后房地,或参与标售、专案让售等处理方式;
授权各财产管理机关,自行订定有合理利用计画,无法同意参与重建计画的情形,及参与
危老重建的适用条件与其他应遵行事项,以利实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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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很奇妙的修法!!
逃税比较大声!!!
整个政院都在护金主?
果然绿师出身都很会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