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座争议已经持续不知道多少年了
基本上就是个月经文或是年经文了
我自己是觉得要嘛就全面废除博爱座
让台湾人自己发挥道德水准、自己决定要不要让座
因为让座是美德又不是义务,为什么要道德绑架?
另外也可以将博爱座改成特殊条件才能使用
像是老人孕妇小孩残障人士等等的可以申请识别证
只要出示识别证坐在位置上的正常人(无识别证)就必须让座,不让座可以检举并且有罚则
另外突发性或暂时性不舒服的人也可以直接去服务站申请或线上申请
发证方式就由政府另外制定,看要实名制连动健保就诊资料都可以,只是女生月经不舒服
比较难认定。
这样方法可以避免争议,不香吗?
有没有博爱座可以设定使用条件和识别证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