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192公分男学生“跳水撞头”四肢瘫痪

楼主: efbnm753 (最i尧神粉丝俱乐部会长)   2023-09-18 17:54:29
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记者郭玗洁/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192公分男学生“跳水撞头”四肢瘫痪 家长怒告学校求偿4800万
4.完整新闻内文:
新北某体育班高三学生为游泳队队员,因比赛将近,于课后在泳池做自主训练,练习“跳
水出发”,却在第3次跳水时撞及泳池地板,导致颈椎骨折、四肢瘫痪。张生父母认为学
校泳池水深不足1.35公尺,却让身高192公分的张生跳水,导致重伤害,对学校提告求偿4
千8百万元。新北地院审理,认为张生及父母依民法求偿于法不合,应提出国赔,判他们
败诉。
判决指出,新北某高中一名体育班张姓男学生参加游泳队,因在2018年11月29日下午4时
许做课后自主训练时,进行“跳水出发”动作,跳入水池时头部撞击泳池地板,导致外伤
性颈椎骨折及脊髓损伤并四肢瘫痪。张生父母认为学校有管理过失,对学校提出告诉。
家长认为,按规定学校游泳池两端池壁前1公尺到6公尺范围内,若水深最低限度未达1.35
公尺时,不能实施跳水动作,但兼任体育班班导和游泳队总教练的陈女、聘雇执行教练张
男,和另一名义务指导教练都未禁止张生跳水,让身高192公分的张生跳水后导致重伤害
,校方有明显过失。
张生父母依民法对学校求偿,包含医疗费约75万元、已支出看护费约76万元,未来近60年
看护费共2千3百万元,及设置无障碍空间装潢费、增购医疗器材、未来劳动能力减损,和
精神抚慰金400万,为张生求偿共4千4百万余元,另父母也各求偿精神抚慰金2百万元。
校方则表示,国际游泳总会虽订定游泳池水深最低限度为1.35公尺,但规定是针对竞赛专
用游泳池规格,非对一般教学用游泳池做强制规范规,且张生跳水时,泳池深度是否未达
1.35公尺,也已无法证实。另据新北市教育局的“新北市立○○高中学生游泳池意外事件
调查报告书”所载,测量学校游泳池最浅处深度为 1.1公尺,最深处为1.5公尺,也未违
反行政院体育委员会的“游泳池管理规范”。
校方指出,张生在该场地练习跳水次数估计有数百次甚至上千次,均无事故发生,当日会
出事是由于他双手未依正常情形放在头部前方,突然以危险姿势入水,且出发之仰角过高
,导致发生事故,是任何人均无法预期或防免的突发意外,属于张生个人操作意外,不可
归责学校场地和水深因素。
新北地院认为,民法虽规定公务员因“故意违背”对于第三人应执行之职务,致第三人之
权利受损害者,需负赔偿责任,而原告指陈女、张男两位教练执行职务指导学生时有过失
,并非“故意违背”,不适用于民法,应依国家赔偿法之程序请求国家赔偿。
另外,原告主张学校对公共设施游泳池的设置有管理过失,导致他的生命财产权受损,也
应依国家赔偿法所定之程序请求赔偿,依民法求偿于法不合,判张生和双亲败诉。全案还
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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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918/2585028.htm#ixzz8DeeoHhCZ
6.备注:
跳个水真的人生都毁了0.0
基隆东如果能康复七成真的是老天有保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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