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赖清德老家是「违建」?经济部判定非矿业

楼主: baron1860t (拙猫)   2023-09-16 20:35:52
※ 引述《design0606 (飞)》之铭言:
: ※ 引述《ptt987654321 (大谷躺平)》之铭言:
: : 赖清德老家是「违建」?经济部判定非矿业用地:地目变更属地方职权
: : Newtalk新闻 政治
: : 张柏源
: : 综合报导
: : 赖清德在新北市万里区的老家被指是违建,15日经济部矿务局和新北市政府共同会勘,经
: : 济部表示,依照矿业法,当地并无煤矿矿业权,判定该地不是矿业用地。 图:新北市
: : 政府提供
: : 民进党总统参选人、副总统赖清德在新北市万里区的老家被指是违建,经济部矿务局和新
: : 北市15日共同会勘,经济部表示,依照矿业法,当地并无煤矿矿业权,判定该地不是矿业
: : 用地,但后续的地目变更和地上物合法性为地方政府职权。过去3年,希望申请变更编定
: : 的案件有将近30件,因此此案并非个案。
: : 媒体报导指称,赖清德在新北市万里区的老家因地目限制照理说应没有建照、使照,曾经
: : 过大幅改建与增建。新北市地政局说明,15日与经济部矿务局前往副总统赖清德的万里老
: : 家会勘,大门深锁,矿务局无法确认现况是否符合矿业计画及矿业用地容许使用,后续将
: : 行文给矿务局厘清确认。
: : 对此,经济部官员指出,依照矿业法,矿务局主要负责认定该土地是否为矿业用地,15日
: : 陪同会勘的矿务局官员已于现场说明,该地的地号属于“万里六坑煤矿”,但煤矿采矿权
: : 已于民国77年1月16日撤销,依照矿业法,当地并无煤矿矿业权,因此不是矿业用地。
: : 经济部官员强调,后续地目变更和地上物是否合法,须由地方的地政主关机关负责;地方
: : 政府若需要完整资料,经济部也能正式提供说明。随着时代转变,台湾现几乎已无煤矿产
: : 业,过去3年,向矿务局查询原来编定为矿业用地,希望申请变更编定的案件有将近30件
: : ,因此此案并非个案。
: :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3-09-16/888655
: : 备注
: : 简单说就是
: : 中央的经济部矿物局认定不是违建
: ^^^^^^^^
: 首先
: 你这是什么烂备注
: 经济部何时认定"不是违建"
: 整篇新闻一直都说"矿务局主要负责认定该土地是否为矿业用地"
: 到你这边变成认定不是违建 你是不懂还是刻意误导?
: 不懂 我前面发了很多篇关于建筑法规 土管法规等文章 你可以去看一下
: 刻意误导 那我只能说 颠倒是非的人真的不少
: : 但要新北市地方政府背书
: : 面对这个未来总统,新北市政府公务员大概会怕吧
: : 如果拆惹,以后绝对被追杀
: : 但如果不拆,又很难跟现在的老板交代
: 上一篇推嘘文中 或是赖副祖宅系列文章中
: 观察到有一票特定人士一直说"新北无能 赶快认定赶快拆一拆"
: 我只能说
: 这类人 要嘛不知道年纪多大 连最基本的基本行政观念都没有
: 要嘛 就是刻意带风向
: 以圈内人(建筑 营建 地政)角度来看
: 新北目前就是依照既定行政流程在处理
: 应该是说 如果今天就是单纯占用公有土地的既有违建
: 农牧用地 农业部认定占用土地建筑非农牧行为
: 矿业用地 矿务局认定占用土地之建筑非矿业行为
: 新北市政府随即可以发函限令拆除
: 但今天系争案件 属于私人土地 也非甲乙建地
: 有牵扯到人民个人财产 以及 其他部会局处业管
: 在行政流程上 新北市政府无法跳过业管局处直接发文限令拆除
: 必须先经过其他业管局处查询正式回函给新北市政府
: 说明该土地依据容许使用规定 由业管局处"正式认定"是否违规使用
: 而不是新北市政府单方面可以直接认定的
: 但今天如果是甲乙建违规建筑 业管机关就是新北市政府自己 他真的可以说拆就拆
: 顶多给三十天缓拆期 由所有权人自行拆除
: 再者 经济部把"地目变更"的认定踢回新北市政府
: 我只能说 这招不是太高明
: 因为 变更编定(地目变更) 就像刑法的告诉乃论罪
: 要所有权人主动申请 你不申请永远就是不能进入审查阶段
: 况且如果今天就申请 原始建物还是需要矿业局回文给新北市政府 正式白纸黑字说明
: "原始建物非依据矿业法内规定之容许使用建筑"
: 那建筑物就是无法就地合法 需要拆除后 变更编定后
: 依据编定后的土地管制去重新申请建照
: 关于变更编定
: 昨天我已经有发一篇文了 就不多做赘述
: 但到底能不能从"矿业用地" 变更编定为"甲种 或 乙种建筑用地"呢
: 其实"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第三章 第四章"都有答案
: 但我知道很多人不会去主动查
: 我就PO一张表就好 给非绿营侧翼或塔绿斑以外的大众科普一下
: https://imgur.com/RrpLcRG
: 矿业用地连乡村区都变不了 更不用说甲乙建地了
哪边本来就不可能是甲乙建
赖副老家房子哪块地是 山坡地保留区 的 矿业用地,
山坡地保留区的用地要变更为建地只能改编定成丙种建筑用地,
实际上赖副老家附近有些房子的土地就是登记为丙建。
在建管实施之前已有房舍供居住使用,
但却没被编定为建地可以去申请更正编定,
实际上一些在山坡地或农林地的建地就是这种情形,
赖副老家分区是山坡保育区矿业用地,
如果申请应该是申请更正编地为丙种建筑用地。
如果哪边确实是在建管前已实际做为住家使用,
哪应该拿以前的水电证明或设籍之户籍誊本就可以当证明申请看看?
制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区图及编定各种使用地作业须知 《第 23 点》【相关实质法规】
https://www.land.moi.gov.tw/law/explainlist/105?Lid=8108&type=0&lawOnOff=2&pagenum=1
(一)编定前已为合法房屋之证明文件
【如水电证明、税捐、设籍或房屋誊本、建筑执照或建物登记证明、
未实施建筑管理地区建物完工证明书及
其他证明文件经县(市)政府采认足以明确证明者】;
(二)实地勘查确有合法建筑物存在(除天灾毁损或“建”地目土地外)。
至实地建物于编定后难免毁损、坍塌或修(改、新)建等情形,否准其更正编定
,未尽合理;考量更正编定系审认该等土地于实施管制前,已有合法房屋存在之事实
,其准驳关键应为“是否于实施建管前或编定公告前即有合法建物存在,而有编定错误之
情形”,前经本部105年8月8日内授中办地字第1051306434号函释有案。
惟该函释易生实地无需有建物存在之误解,及如何认定编定前合法建物面积等疑义,
案经补充解释如下:
(一)按非都市土地得更正编定之前提为1、编定错误;或2、编定公告前,已符合制定非都
市土地使用分区图及编定各种使用地作业须知规定之使用地编定原则及说明,于编定公告
后提出合法证明文件,申请更正为正确之编定。
(二)编定公告前,部分已合法作建筑使用,以各该使用分区之主要用地别编定,于编定公
告后,依上开作业须知第23点规定检具供居住使用之合法房屋证明文件,申请更正编定为
一般建筑用地者,主要系审认编定当时确有合法建物存在之事实,并非以会勘当时实地存
在建物之现况或用途予以认定。
[水电证明、税捐、设籍或房屋誊本、建筑执照或建物登记证明、未实施建筑管理地区建物完工证明书及
其他证明文件经县(市)政府采认足以明确证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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