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UDN
2.记者署名:林孟洁
3.完整新闻标题:
恶男轮流性侵女友国小、国中女儿 他付30万过户房车成功和解换减刑
4.完整新闻内文:
桃园市吴姓男子7年前开始以按摩舒缓身体不适为由,轮流猥亵性侵同居女友的2名国小、
国中的女儿,最高法院考量他把女童及少女当作泄欲工具,但他坦承犯行、与女友和解,
依对于未满14岁女子强制猥亵、强制性交等罪判刑10年6月定谳。
吴平时和女友、女友2名女儿同居在桃园市,他2016年间借口帮忙按摩,抚摸就读国小5年
级大女儿的胸部,之后再以同样理由性侵得逞2次;吴2017年7月间到大陆旅游,在旅馆房
间内误认大女儿已熟睡,再度性侵。
大女儿2018年就读国中期间,被导师发现自残,接受校方心理辅导,未料当天回家,吴假
藉安抚情绪,开车载他到观音某处性侵。吴2017年至2018年间也对女友就读国小3、4年级
的小女儿下手,要求小女儿进入房间、反锁房门,用嘴巴亲吻胸部、乳头。
法院依对于未满14岁女子强制性交、强制猥亵罪、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乘机性交罪等6罪
,分别判刑3年4月、7年6月、7年8月、3年6月、7年10月、3年6月,一审认为吴应执行15
年。
吴针对量刑部分上诉,认为自己坦承犯行,请求法院审酌他确实已与被害人和解,也持续
照顾被害人一家人而从轻量刑,并给予减刑机会。二审认为吴无视国家法令,仅为逞一己
私欲,将2名少女当作泄欲工具,犯罪期间长达数年,犯罪次数多,恶性重大,应该严惩
。
二审指出吴行为虽然令人不齿,但他坦承犯行,也给付女友30万元、过户房车等,和同居
人达成和解,撤销定应执行刑部分,改判吴应执行10年6月;吴再提上诉,最高法院认为
二审判决没有违误,量刑妥适,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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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妈妈、大女儿、小女儿都吃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