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把研究生论文从100多页删至10多页伪造签

楼主: ovas4729 (无所事事)   2023-09-03 21:10:50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张瑞桢
3.完整新闻标题:
把研究生论文从100多页删至10多页伪造签名投稿 国立大学系主任被判刑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台中市一所国立大学的罗姓副教授兼系主任,指导张姓研究生
的硕士论文后,指示另一硕士研究生,将此论文从100多页删减至10多页,再冒签张的名
字,以自己、曾姓研究生与张共三人之名投稿参加学术研讨会,被张发现提告,罗姓系主
任辩称是“传承与惯例”,台中地院不采信辩词,依行使伪造私文书罪判刑4月,可易科
罚金约12万元与上诉。
判决书指出,台中某国立大学的罗姓副教授兼系主任,指导张姓硕士在职专班研究生论文
,2022年6月完成硕士论文之后,台南应用科技大学举办“第十三届设计创新暨应用学术
研讨会”,对外公开征求论文,罗姓系主任(副教授)明知张姓研究生的硕士论文,是享
有著作财产权之图形、文字著作,未经张同意或授权,将此论文传送予他指导的另一曾姓
研究生,且把原本100余页的论文内容删减为10页后,以他自己名字、曾姓研究生与张的
名字,挂名三人投稿发表,曾姓研究生联系张,张于2022年9月15日上网查阅而得知,罗
姓系主任(副教授)才申请撤回投稿。
此案经张向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总队提告,移送台中地检署检察官,依伪造文书罪侦查起
诉。
罗姓系主任(副教授)于台中地院审理时坦言,未经张的同意或授权,但他矢口否认有何
侵害他人著作财产权,或行使伪造私文书犯行,他辩称,“我是基于长年指导学生完成学
校要求之毕业论文之传承与惯例,才会这样做”,“我没有犯罪的故意,而且后来我已经
撤回投稿了”。
台中地院认为,罗姓系主任(副教授)指示不知情的曾姓研究生,删减张的论文之外,在
“作者签名处”字段,伪签张的署名,透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表传送至台南应用科技大学报
名;及自行以电子邮件将论文的电子档上传至与台南应用科技大学,已符合擅自以改作之
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财产权,以及行使伪造私文书等罪之构成要件。
法官强调,罗姓系主任(副教授)触犯著作权法第92条,“擅自以改作之方法侵害他人之
著作财产权罪”及刑法的行使伪造私文书罪,一行为同时触犯前开2罪名,为想像竞合犯
,应依刑法第55条前段规定,从一重以行使伪造私文书罪处断,据此判刑4月,可易科罚
金与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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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判决书网址
https://reurl.cc/Don6K5
刑夹民赔偿10万元
https://reurl.cc/edv8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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